扶贫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2024-05-11

1. 扶贫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农业法》
颁发时间: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修订。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

第一章 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这一章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原《农业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从中可以看出,这次对《农业法》修订的一些基本的要点,如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可持续发展等。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共有5条。从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基本生产方式等勾画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框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化经营。

第三章 农业生产,共11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原《农业法》第三章“农业生产”做了较大调整,增加和补充了以下内容:一是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二是动植良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理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品种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动植物防疫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等。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共5条。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 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共11条。一是确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绿箱”、“黄箱”政策,规定了财政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入农业的资金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三是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四是在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六是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

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共9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规划的内容。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保护动植物新品种等到知识产权,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农业教育发展。三是增加规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四是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五是增加规定国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工工资和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六是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开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共10条。内容涉及对农业有关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和利用与保护,以及对废水、废气和固定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的防治,协调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便使农业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资源生产出最多的产品,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共12条。针对目前我国农村比较普遍的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权益的现象,分别作了规定,以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犯。

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共8条。规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有关措施。明确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措施和目标;重点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对扶贫开发投入。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共3条。主要包括采取措施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的措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共8条。违反《农业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违反《农业法》规定的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由于侵害特定法律——《农业法》规定的法定权利或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违法当事人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所谓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或者义务性的规定;实施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律责任一般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刑事责任,本法只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追究哪种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依照相关法律确实。

第十三章 附则,共2条。是关于国有农场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职工的法律地位和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

二、《种子法》

颁布时间: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种子法》共11章78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

什么是种子?

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种子管理的主体:《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主要农作物的范围:《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又确定油菜、马铃薯,湖北省农业厅又确定花生、西瓜为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种子法》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发。也就是说,生产上述种子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个人申请,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但是,生产种子(农业部)规定必须要具有以下条件:

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要有种子晒场和烘干设备。

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4、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可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

种子经营:《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一般常规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农业部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要达到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检验室和检验仪器,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技术加工人员。

假劣种子概念: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

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4、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1、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2、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3、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4、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5、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种子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农药管理条例》

颁发时间:1997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此条例。

农药范畴:

1、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软件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2、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3、用于农业、林业生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4、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农药管理的主体:

《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经营单位:

第十八条规定:

1、供销全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2、植物保护站;

3、土壤肥料站;

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6、农药生产企业;

7、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经营单位。

农药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农药质量:

什么是假农药?

第三十一条规定:

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它种农药的;

2、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的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什么是劣质农药?

第三十二条规定:

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2、失去使用效能的;

3、混有导致药害的等有害成份的。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的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在一次市县农药联合检查时,发现几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中外农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克百威、河南原阳农药厂生产的克百威(标名盖地神鹰)和39%克百威颗粒剂,在标示袋上标有农药登记证号,但在国家农药登记公告中,查明无此登记证号,显然这几种农药均属伪造登记证号的农药。根据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款中没收违法所得,什么是违法所得?指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也就是农药零售价的收入。在此款中的处罚有三个要点:第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按照销售收入的零售价总额,视其态度好坏,再处以销售总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三个罚则是同时进行的。

第四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一次农药市场检查中,某农药经营户销售的湖北楚虹集团生产的黄姜地无草,登记证号(LS2000637),使用范围为黄姜、油菜、小麦、果树等,经查农药登记公告后,此登记证号是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登记的5%精奎禾灵乳油,它的作用范围只有油菜一种,并且登记公告中根本没有湖北楚虹集团这个生产厂家,他盗用了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的登记证号,并且扩大了使用范围。按照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种超使用范围的处罚与销售无登记证号的处罚,除在处罚量上有区别外,在自由裁量上也有不同,后者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因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同时的意思,在既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要加处罚款。这两种处罚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要同时进行。“并处”有别于“可以并处”,“可以并处”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种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依法可以并处,也可以不处,这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法律上的一种体现。

《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经营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其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

未取得《农药经营上岗证》而销售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岗,并处以当事人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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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什么是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的实施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细化任务、抓实见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精准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深化双联、精准帮扶、责任到人、限期脱贫”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双联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深入实施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2、目标任务。到2017年,力争所有贫困村实现脱贫,1.26万户4.7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肃州区、金塔县2015年70%的贫困户脱贫,2016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玉门市、瓜州县老乡镇贫困户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移民乡村贫困户2015年实现40%脱贫、2016年实现40%脱贫、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移民人均纯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年均递增25%以上,力争达到9000元以上,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精准对象
3、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即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建立帮扶档案,做到一村一档、一户一卡、帮扶干部有工作台帐。
4、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五有”: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5、精准识别对象。按照“五步一公示”(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乡审核、县审定,公开公示)的工作程序,抓好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和要求,摸底初筛审核,有效识别贫困村、贫困户,剔除没有脱贫能力的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高扶贫对象精准性和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中旬完成
三、精准内容
按照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1+17”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和酒政办发〔2014〕178号《深入贯彻“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六项工程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各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联系,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位。
6、实施产业扶贫
(1)发展特色产业。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做精一产”的发展思路,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贫困乡村发展畜牧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林果、高效制种、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对土地贫瘠的乡村和贫困户借鉴戈壁日光温室的做法,重点扶持发展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舍饲养殖,一步导入现代农业。积极推广“户均输转1个劳动力、种植2亩高效田、饲养30只羊”的脱贫增收模式,加快“一乡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乡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到2017年移民区耕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万亩,葡萄2万亩,枸杞3万亩,甘草4万亩,苜蓿5万亩,高效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要求,引导和鼓励移民群众发展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到2017年,羊饲养量达到70万头(只)以上,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达到20%以上。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标准体系,到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把劳务经济作为增收的重要支柱来培育,鼓励能人带动务工,打造提升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等精准培训,对“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务工青年开展3个月左右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强化劳务输转,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移民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每年开展劳务技能培训5000人以上,输转劳动力2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伸腿设点,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光伏发电等增收产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经营。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推进旅游扶贫试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能源局、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蔬菜、林果、中药材、牛羊等特色产业深度开发,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倾斜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和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贫困群众以生产要素入股等形式参与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在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增加收入。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协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贫困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贫困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贫困乡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鼓励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1个资金互助协会,基本实现贫困农户参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把破解田、水、路、林、房等瓶颈问题作为扶贫攻坚的关键来抓,用好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移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到2017年实现3个全覆盖、4个全配套,即贫困乡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通村道路等全部覆盖,水利设施、农田林网、农村快递、信息网络等全部配套。
(1)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1236”扶贫攻坚工作方案,改造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2017年实现安全饮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疏勒河、九甸峡和“两西”移民等贫困片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地高渠低”、“渠小地大”等问题。到2017年,新建、改建移民贫困片各类渠道425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交通通畅工程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依托“6873”交通突破行动,采取争取中央和省上扶持、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筹集资金,着力推进移民乡村道路建设。到2017年,全市实现乡乡通国省道,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班线车,城市半径20公里范围内通公交;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国省道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危旧房改造。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危旧房改造,到2017年移民乡村消灭危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农电保障。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照明电、动力电正常供应。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生态环境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移民区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等林业生态建设,到2017年累计完成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面积6万亩,有效改善贫困乡村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6)信息网络和农村邮政快递网络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光缆入乡入村入户,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商扶贫,积极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和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计划,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17年,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村容村貌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实施村庄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创建干净整洁、村庄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农村土地改良。大力推进盐碱地、板结地为重点的土地改良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盐碱地、板结地改良18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农发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实施教育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扶贫,着力解决因学致贫的问题。实施标准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落实好贫困家庭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学生免学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9、实施卫生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卫生扶贫,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乡村两级卫生院(所)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新建村卫生室补助10万元的政策,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加强贫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0、实施文化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面完成11个移民乡和60个移民村的文化站(室)、农家书屋建设,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活跃移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1、实施科技扶贫。整合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到2017年,两个插花县建成2—3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2、实施金融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加大在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的力度,重点落实好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酒泉分行、市银监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3、实施社会扶贫。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精准帮扶;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推动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扶贫志愿者行动、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4、实施社会救助。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对特殊贫困人口分类按标施保,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优先解决重残、重病、单亲及生活极度困难扶贫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逐年健全完善低保人口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临时救助制度和外出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障跟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5、强化人才支撑。按照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精准选好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使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奋发有为、能力强、作风实,真正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队伍;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开展技能服务,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四、精准方式
16、完善包抓方式。根据贫困程度,靠实包抓责任,市委牵头包抓玉门市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府牵头包抓瓜州县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人大牵头包抓金塔县,市人大、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县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协牵头包抓肃州区,市政协、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区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由于贫困程度较轻,以县为单位自行包抓。地级干部负责包片抓组,既要抓好所包抓片区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片区内各个工作组,同时要联系帮扶2-3户贫困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级干部负责包组抓户,既要抓好所在工作组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组内科级干部包户工作,同时要联系帮扶3户左右贫困户,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科级干部负责蹲点帮扶若干贫困户,发挥骨干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扶贫办、市直及驻酒各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7、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8、融合双联行动。从市、县单位选派以科级干部为主组成驻村蹲点包户工作队,常年轮流坚持开展帮扶工作,并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直及驻酒各参联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9、创新投入方式。认真落实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确保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五、精准考评
20、细化分解任务。市扶贫办要将贫困村“六大突破”的各项任务和贫困户增收减贫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具体到年度、落实到责任人,加强平时跟踪检查,准确掌握情况,为考核评价提供依据,推动帮扶措施和责任落实见效,每年参联单位、帮扶干部要向群众述“扶贫帐”。
21、健全考核体系。市考核办要将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增长、如期脱贫作为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将精准扶贫成效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扶贫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赋分权重,不断健全完善精准扶贫考核评价办法。
22、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市委每年表彰奖励扶贫脱贫成效显著的班子和干部,对完不成脱贫任务的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完不成脱贫任务的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善考核办法,每年底由市考核办考核评价。
六、精准保障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精准扶贫方案,层层衔接,量化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配套。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点面结合的要求,履行好片区领导、组长单位领导和包抓科级干部的责任,抓好贫困户精准扶贫脱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点面结合,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要分级分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4、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市县乡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资金、权力、任务“四到县”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包抓移民乡村扶贫攻坚制度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5、加强分类指导。瓜州县、玉门市要根据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实际情况,打好“整体战”,重点瞄准移民乡村实施精准扶贫。其他5个县市区,贫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打好“歼灭战”,定点消除。到户扶贫要差别化对待,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施产业覆盖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加收入;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6、强化动态管理。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村级信息监测管理平台,每个贫困户逐户建立收支台账,常年记录,年底公示,接受监督。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实绩进行总结评估,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准确掌握脱贫情况。要实行工作台账管理,以村、户为重点,编制“三表两图一指南”(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分布表、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表、减少贫困人口任务表,产业项目布局图、基础设施布局图,扶贫攻坚明细资料指南) 扶贫攻坚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户有册、村有本、乡有档、县有库”。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底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工作台账,每半年分析监测,每年报送评估报告。
27、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8、跟踪督查检查。各级督查部门要研究制定精准扶贫督查办法,作为“工作落实年”督查检查重点,纳入每月分管领导检查、督查部门双月督查、季度常委带队检查内容,严格督促检查。双联办、扶贫办要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定期调查研究,经常跟踪指导,特别要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和群众受益等情况的日常检查,掌握项目启动、资金到位和扶贫进展等情况,认真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精准扶贫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全程督促检查
29、切实改进作风。各级帮扶干部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真心实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在为贫困群众谋利益的同时,磨炼意志品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组长带头、组员紧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合力,使精准扶贫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30、努力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题宣传方案,注重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设专栏,一个阶段突出一个主题,持续不断地组织市内外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挖掘亮点和选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着力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创先争优、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制定宣传方案,2015年至2017组织实施。

3. 如何做好农保与产业扶贫基地,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降低产业扶贫的风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以下简称《意见》)、《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总结规范基层创新的做法和经验,提高产业化扶贫成效,现就创新产业化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目的意义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精神的需要。《纲要》指出:要通过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组织,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意见》要求: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鼓励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探索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农户稳步增收。《条例》明确: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提供就业岗位、订单采购农产品、共建生产基地、联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投资入股、科技承包和技术推广等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对主要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产业扶贫项目,在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受益联结机制后,可以协议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贫龙头企业或者专业大户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贫开发特别是产业化扶贫的精神,必须要用市场经济的思路和办法来推动产业化扶贫,既要精准扶贫又要提高开发成效,必须建立健全以贫困农户为核心、以扶贫效益为关键的扶贫开发利益联结机制,构建新型产业化扶贫体系,促进市场在扶贫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破除产业化扶贫瓶颈提高开发成效的需要。我省自然条件差、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产业发育程度低、农业劳动力老弱短缺,产业化扶贫难度大,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项目资金直接扶持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弱,难以应对市场、自然、技术三重风险,项目实施和产业发展效果差;二是项目资金直接扶持企业和大户,缺乏规范有效的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约束,不能有效体现扶贫政策和扶贫效益;三是扶贫政策措施未能完全适应产业化扶贫的要求,扶贫资金项目成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实践证明,产业化扶贫是扶贫开发的必由之路,也是精准扶贫的必然选择;各类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是实施产业化扶贫、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不可替代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提高我省产业化扶贫成效,必须引入外力、激活内力,变简单“扶持到户”为重在“效益到户”,坚持“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创新“政府扶龙头—龙头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扶贫体系,推动市场主体和贫困农户双赢。
  3、规范指导基层创新产业化扶贫实践的需要。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创新产业化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和模式,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试点示范,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由于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不规范,一些机制和模式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及问题,如:假借贫困户名义而贫困户不受益,使用扶贫资金不承担相应的扶贫责任义务,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等。因此,必须认真总结推广产业化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成功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强化市场主体与贫困农户利益的硬约束,积极扶持真扶贫、扶真贫、做实事、见实效的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规范相关行为和标准,严格监督管理,使政府的扶贫意志真正转化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扶贫行动,有效避免和杜绝“脱靶、脱轨、跑调”等现象。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渐次推进。先在点上取得经验,经省级评审认定,成熟一批、规范一批、推广一批。
  2、互利多赢,重可操作。尊重产业发展客观规律,兼顾利益联结各方特别是贫困农户的意愿和利益,以项目的真实可行及模式的可操作性为前提,不定过高的虚假指标。
  3、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能实现产业覆盖到户、扶贫效益到户,在多种模式均可行的情况下,“到户模式”优先。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产业发展难度和风险程度,结合项目区实际,选择不同的联结模式,不搞“一刀切”。
  (三)主要目标
  1、大力推进“3578”和“3个1”计划。大力发展十大扶贫产业,每个贫困县培育3个左右主导产业,覆盖50%的乡镇,专业乡镇覆盖70%的村,专业村覆盖80%的农户;1个贫困村培育1个主导产业、引进培育1个龙头企业或建立1个专业合作社。
  2、大力推进“1户1人”计划。1个农村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青少年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或1个青壮年劳动力接受技能培训后转移就业、或1人挂上1家龙头企业或合作社。
  (四)创新重点
  1、创新扶贫精准制导机制。“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制导”,要下大力探索创新各种依靠市场手段带动贫困农户的有效机制。产业化扶贫既要避免再走片面、机械、简单地分钱发物到户“输血式”扶贫老路,也要防止扶持企业、合作社、大户而不辐射带动贫困农户的“垒大户”行为。
  2、创新扶贫效益到户机制。要遵循市场规律,以项目成功和扶贫效益到户论成败,首先保证项目成功、产业发展,才能发挥扶贫的作用。同时,更加重视带动贫困农户的数量和效果,体现扶贫到户的效益,使扶贫产业和项目效益真正惠及贫困农户。
  3、创新扶贫项目实施机制。找准政府、市场、社会在大扶贫开发格局中的定位。政府主要负责顶层设计、资源整合、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协调服务、营造环境、保护贫困户权益等,让各类市场主体实施专业化、产业化扶贫。产业化扶贫项目在明确扶贫责任的前提下,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组织实施。
  4、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机制。扶贫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投入,要调整完善配套的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放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引子作用。同时,鼓励直补到户的扶贫资金与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合作,采取以资折股、入股分红、租赁使用等形式,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5、创新扶贫项目产权经营机制。产业化扶贫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明确产权归项目农户所有的基础上,结合扶贫责任履行情况,鼓励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托管、租赁、移交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经营,实现保值增值,长期发挥扶贫作用。
  二、推广模式
  总结提炼点上取得的经验,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农业扶贫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乡村党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农户互助合作、技术部门+乡镇政府(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政府+银行+企业+合作社+农户”六种模式,各地可结合本地及产业实际示范推广并进一步完善,同时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机制。
  (一)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
  主要运作方式:“龙头带动,统分结合,兜底销售,二次返利”;“直补到户,折资入股,合作自愿,入股分红,退股还本”;“良种引领,三级经营,联户养殖,统分结合,全产业链推进”;“以场带户,流转荒山,统筹种草,打工培训,订单种养”;“国土整治,公司建园,先建后补,农户分包,保护价收购”;“公司+合作社+分社+微企+农户”;“校企合一机构+雨露计划培训+回乡生产实践+订单回收学员作品”等。农户第一次收益=保护价定价收购+龙头垫资发展得到的收益,第二次收益=龙头经营利润返利;合股经营的,一次投入,滚动发展,永久分红。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这一具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产业化扶贫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和利益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统一计划、供种、技术、收购、加工、销售、质量、品牌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与农户劳动力、土地、附属设施等资源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股组建合作社或分户生产管理,加快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队伍,带动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统分结合经营实体,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由一家一户“各自为战”的小生产到“抱团”对接大市场的转变。同时,要全面摸清市场主体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和扶贫诚信,以协议、合同等明确扶贫“责、权、利”并加强监管,确保龙头与农户形成真实的利益共同体。
  (二)农业扶贫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
  主要运作方式:“流转土地,集约经营,外引内联,先建后补”;“培训示范,反租倒包,龙头兜底,互利共赢”;“超市+园区+基地+农户”等。以园区为平台,县乡政府统一流转土地并建设基础设施→招商引资龙头建示范基地→对各龙头所建基地及其设施实行先建后补。农户初期收益=土地流转费+工资,农户可持续收益=经培训掌握技能的农户反租倒包生产经营的收益。
  各地要围绕产业扶贫园区建设,加强服务引导,县乡政府要抓住土地流转这个关键和难点,选准主导产业,对相关设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见苗浇水”,放大扶贫资金的引子效应。要大力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引进更多龙头企业,提供生产计划、农资和技术服务,实行产品销售兜底,搭建进入高端市场平台,强化“三品”战略,推动园区发展成“无烟工厂”,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要引导市场主体尽早发挥具体建设运营的主体作用,同时建立健全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避免与扶贫脱节。
  (三)乡村党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
  主要运作方式:“村企合一,以债(资)转股,村民持股,市场运作,保本付息”;“分类施策,退保扶贫,激活内力,龙头带动”;“引智引资,整乡推进,全民培训,滚动发展”等。以村办企业为平台,争取支持和融资→将各类借(贷)款折成股份→村民自愿认股,以“三权”作为反担保,保本付息;对现有低保人员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员有劳力的退保人员参与扶贫项目开发,引进和培育龙头带动;招才引智带动招商引资,干部分片包干,实施全民培训,层层示范,滚动发展,整村整乡推进。
  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扶贫开发特别是产业化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培育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建立既符合市场规律又能实现共同富裕的产业化扶贫有效机制,破解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难题,走出“等、靠、要”误区,强化开发式扶贫,积极探索边远贫困山乡培育产业、增加收入、提升素质、整村整乡推进的成功路子。
  (四)农户互助合作
  主要运作方式:“建园→运营→出租(移交)”;“五统一分,联保互助,抱团出山”;“大户带小户,联户发展,合作分成”等。扶贫资金补贴农户建园(场)并管护到投产→出租或移交园(场)→有劳力的农户或流转土地的农户租赁经营进行分成;社员联保互助,有效争取贷款;大户流转土地建园→传授打工农户技术→农民带苗自建果园→以大带小合作分成→统分结合形成规模。
  各地要充分发挥能人大户、返乡创业等农村带头人的作用,引导农户之间的土地、资金、劳力等资源的优势互补,优化组合,提高农民自力更生、自我发展、合作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提高项目建设的成功率。要加强引导、规范管理,强化指导培训,提高农民诚信意识。同时,建立必要的仲裁机制等。
  (五)技术部门+乡镇(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
  主要运作方式:“技术部门建设示范基地或农户以土地入股共建基地,统一规划、种草、销售,分户饲养、管理、核算”;“借母还(母)羔,利益分成,滚动发展”;“建设示范育苗中心,开展商品化育苗→扶贫资金补贴种苗→分户生产经营”等。
  各地要积极发挥技术部门的专业化作用,引领产业基地结构调整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培训,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支持发展投资较大、技术难度大、设施要求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要强化技术部门的自身能力、市场切入点和运行效益,实行企业化、效益化管理。
  (六)政府+银行+企业+合作社+农户
  主要运作方式:“政府引导产业,企业申报贷款,专家银行评估,扶贫资金贴息,农企利益联结,企业承贷承还”;“四制一放大,政银共管,风险补偿”等。建立“四台一会”,县乡建立融资、担保、管理、公示四个平台,村建信用协会;实行申请贷款、偿还利息、借款义务“三统一”,借贷户以房产、林权、工资等反担保;政府、银行、产业部门协同推进,建立风险补偿金、贷款审核把关、联保责任、共管责任等制度;贷款实行三户联保,由合作社集中使用,封闭运行,统一偿还,金融部门发放贷款,扶贫资金给予贴息。
  各级特别是县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政、银、企、农”认识,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明确主导产业,生产、营销、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在放大扶贫资金、推进产业规模发展的同时,提升贫困农户诚实守信的素质,有效解决企业和合作社规模发展贷款难、农户分散经营效率低的突出问题,做到“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要规范管理办法,确保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监管的有效性,落实龙头企业、合作社的扶贫责任,保障贫困农户的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将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作为提高产业化扶贫效率的重要抓手,紧紧抓住扶贫项目成功率和扶贫效益到户率两个关键,协调产业发展和扶贫到户、市场主体和贫困农户利益之间的关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配套措施,大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二)深入调研,完善政策
  紧紧围绕精准制导、效益到户、实施方式、资金使用、产权经营五个创新重点,结合初步筛选推广的典型模式,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增活力,以创新提效率。一要尊重规律,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难度不大、市场风险较小、群众积极性较高,贫困户自己能干、也能干好的产业,原则上实行到户模式为主;对技术难度大、市场风险高的产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引导实行龙头带动。二要实行区域化发展,差别化补贴。各县可按省定标准在不突破补贴总额基础上,结合项目区实际,对同一扶贫项目区覆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插花非贫困户、示范户、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实行差别化补贴,具体补贴政策和方式,由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报省扶贫办备案。三要鼓励有偿使用,创新滚动发展机制。县级政府可将扶贫资金折算为贫困户股份,入股各类市场带动主体,按股分红,实现长期收益;可将扶贫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在相关金融部门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专项用于扶持贫困农户贷款发展产业,放大扶贫资金效应。
  (三)开放带动,壮大主体
  要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对口帮扶“民企入黔”等优势,积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并培育强大的龙头队伍参与产业化扶贫,采取社会招标、脱贫包干制等形式,明确具体扶贫责任,创办、领办、承办扶贫项目。要充分尊重贫困农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学习掌握市场经济知识和技能,引导参与适合自身实际的产业化扶贫模式。
  (四)规范运作,分级负责
  全省推广程序为:点上先取得经验→县推荐→市州核实→省认定。县级对推荐模式的真伪负责并做好日常监管,尤其要加强已推出模式的完善和监管,确保兑现对贫困户的扶持;市州加强统筹及监督;省级负责全省推广模式的认定、指导和监管。先行先试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备案,局地取得成功的积极试点示范,省级认定的成功模式全省推广。
  (五)强化监管,防范风险
  一要确保贫困户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强化受益主体监督。二要改“事前控制”为“见苗浇水”。各类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参与实施扶贫项目的,可自主建设后再申请扶贫资金补助;各级可在申报项目中择实、择优、择强,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综合验收建设情况和带动贫困户实绩并经贫困农户确认后,再兑现补贴;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扶贫资金补贴的,可直接拨付各类市场主体并报账。三要坚持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享受扶贫资金补贴、实施项目规模、帮扶和带动贫困农户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告,接受贫困农户、专门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如何做好农保与产业扶贫基地,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降低产业扶贫的风险

4. 帮我复制点网页内容,我手机不能读原网页内容

沙河口区统计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09-07-24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大人发(2006)14号]和《沙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沙政办发(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人数及其他条件
岗 位       代码       招聘计划       专业       条 件       
统计综合分析       01       1       经济类       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经济类文章2篇以上,字数在2000字以上。大连市内户口。       
服务业统计       02       1       统计学       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至少有3年以上统计工作经历。大连市内户口。       
工业统计       03       1       经济类       在择业期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计算机及数据系统维护       04       1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在择业期内,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计算机国家二级,能熟练掌握计算机软硬件理论及操作。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9日至2009年7月31日16:30分止。
2、报名地点:沙河口区人民政府305房间。
3、报名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50元。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若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2时,调整该岗位的招聘数量。
5、区人事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和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权重比50%、面试占权重比50%。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服务业统计、工业统计、计算机及数据维护三个岗位笔试为一科,即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 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为主。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②统计综合分析岗位笔试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及写作两部分内同容,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占3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写作占40分。笔试时限为180分钟。
(2)笔试时间:
①服务业统计、工业统计、计算机及数据维护三个岗位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1日上午09:00-11:00。
②统计综合分析岗位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1日上午09:00-12:00。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请于2009年8月1日晚21:00登录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网(www.dlshk.gov.cn)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的有关要求。
(4)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1:3的比例,则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总成绩查询:请于2009年8月3日下午13:30登录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网(www.dlshk.gov.cn)查看本人加权总成绩及参加考核体检的有关要求。
(四)考核、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
(五)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于2009年8月10日在沙河口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沙河口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小组
2009年7月22日


关于大连理工大学"报国企业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部分线路继续招募学生队员的通知2009-06-25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在校优秀学生加深对社会、对企业的认识和了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就业观,将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科学的态度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并在广大学生中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引导培养和造就更多适应时代发展、符合市场需要的“高素质、高能力”人才,校团委与招生就业处联合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09年“报国企业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本活动面向全校选拔优秀在校生,到全国部分地区的企业和单位中访问、参观、调研,展示我校优秀学子的风采风貌,在企业和学校间搭建起良好的沟通纽带和桥梁。
读万卷书,更要行万里路。同学们,收拾好你的行囊,加入我们的行列,我们即将启程!
目前,部分线路继续招募学生队员。
一、活动线路:
(1)大连IT企业行;【学生队员招募中…】
(2)大连管理类企业行;【学生队员招募中…】
(3)大连金融物流类企业行;【学生队员招募中…】
(4)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行;【学生队员招募中…】
(5)胶东半岛知名企业行;【学生队员招募中…】
(6)京津唐地区知名企业行;【本科生队员招募中…】
(7)京津唐地区知名企业行;【研究生队员招募中…】
(8)西部地区知名企业行;【学生队员招募中…】
(9)长三角地区知名企业行;【人员已满】
(10)珠三角地区知名企业行;【人员已满】
(11)中部地区企业行。【人员已满】
二、活动时间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2009年7月27日至8月21日。
继续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与知名企业人力资源负责部门座谈、听取行业企业发展状况介绍及对人才的需求、听取校友讲述发展历程等。
四、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09年“报国企业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队员,需在自愿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目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
2.综合素质突出,适当向学生党员、担任过学校、院系、级队、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的同学以及2010届应届毕业生倾斜;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思想积极上进、肯于吃苦,学习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4.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就业意愿强烈,自身定位准确,就业意向清晰;
6.原则上家庭住址距离活动地点较近的学生优先考虑;
7.对本次“报国企业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目的和意义理解深刻,并有“一技之长”能为所在实践团队的顺利成行提供帮助和服务。

五、报名方式
登陆校团委网站或大工就业网,下载并填写表格,经院系审核后,提交到招生就业处(学校南门科技园大厦102室,联系电话84706143)。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6月30日。
报名表请到特别关注栏下载。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9年6月24日
关于实施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招募的通知2009-06-16关于实施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招募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9〕6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锻炼成才,以志愿服务方式推动我省辽西北等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在全省继续实施。现将我校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招募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支持、招募条件。详细请见《2009年辽西北计划招募说明书》
http://www.lnyouthvolunteers.org.cn/html/2009/20096/2009615_100_1.html请同学们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六月十六日至六月二十六日
三、报名程序及日程安排
1、报名。认真填写报名表后,在报名时间内交于团委307室。
2、选拔确认。2009年7月初公布预选志愿者名单,同时组织预选志愿者参加体检、面试、考核。7月中下旬,通过团委网站及辽宁青年志愿服务网公布最终入选志愿者名单。
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校团委(大学生服务楼)307室
电话:84706704
负责人:张老师
附:2009年辽西北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http://www.lnyouthvolunteers.org.cn/html/2009/20096/2009615_97_1.html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2009-03-18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返还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5.由政府返还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6.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7.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8.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9.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10.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它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1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1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1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1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1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17.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18.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
19.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20.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详细内容请登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 
大连理工大学免费开展"专业技术工程师"培训班招生说明2009-06-26近几年,我国的大学生就业难日益加剧,而当前的金融危机使这一问题更加突出。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找不到合适工作。但仍有很多大学生很抢手,还未等毕业,早已被企业纷纷“预订”。这些大学生的共性是:第一,所学的专业有强烈的市场需求;第二,理论基础扎实;第三,能够学以致用,快速达到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第四,态度端正,能够摆正位置,工作踏实。
为了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能提高自身水平,提高竞争力,大连理工大学本着“培养工程机械行业人才,服务社会”的宗旨,将举办“专业技术工程师” 培训班,免费为广大应届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培训,让大学生学到一技之长,强化专业技术,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并择优推荐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培训主办单位: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培训承办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培训协办单位:大连益利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课程特色:专业的课程设置--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设计培训内容
强大的师资阵容--大连理工大学权威教授、工程机械行业资深专家
     显著的培训效果--实战、学以致用、锻造精英
培训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9月30日
培训地点:大连理工大学
课时安排:全天上课
培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1、未找到工作的2009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为机械、电气、液压、动力、力学相关专业;
3、仅限50个名额,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录取。
收费标准:免费
报名程序: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0411-39775008;电子邮件:wl-dlxh@163.com
2.登记报名者信息(见附件);
3.对符合条件者进行资格审查;
4.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电话通知到本人。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7月10日

课程内容:
课程号       课程名       主讲教师       授课学时       课余量       选课人数       上课时间       节次       校区       教 学楼       教室       
                     讲课       上机                                                        
001       结构力学       曹旭阳       24                                   上、下午                            
002       机械结构有限元分析 Ansys软件应用       滕儒民       10       28                            上、下午                            
003       金属结构       曹旭阳       24                                   上、下午                            
004       电力拖动       冯 刚       24                                   上、下午                            
005       液压传动 Amesim软件应用       张 宏 宋晓光       24       16                            上、下午                            
006       现代工程机械电气控制 系统(起重机)       王惠民       24                                   上、下午                            
007       工程机械       苗 明       24                                   上、下午                            
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高顺德       16                                   上、下午                            
009       Pro/E三维机械设计基础       徐 伟       2       20                            晚上                            
010       机构及动力学分析 (Adams)       孙家斌       6       20                            上、下午                            

就业安排:对于成绩优秀的学员“免费推荐工作”。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机械研究中心
2009年6月

5. 农村扶贫资金来源有哪几种?

农村扶贫资金来源有如下几种:
1、扶贫信贷资金
主要是“农村资金互助社”或“扶贫互助组织”的贷款。
2、农民、农村小企业入“社”及村民入“组”缴纳的资金。
即农民、农村小企业加入“农村资金互助社”所交的入股资金以及村民加入“扶贫互助组织”所缴纳的互助金。
3、财政扶贫资金
包括: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国农村扶贫资金的主要来源,供应到农村扶贫的各个方面。
4、社会捐赠资金
包括:个人捐赠的资金、企业捐赠的资金、福利彩票的扶贫资金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的对口帮扶资金等。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扩展资料: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以工代赈资金等。资金来源分中央安排、省级配套、市(州)县级配套。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贫困乡(镇)、村以及省政府确定的老区乡(镇)、少数民族地区。以贫困乡(镇)、村、贫困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的对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既是脱贫攻坚战的“保障钱”,也是贫困村民的“保命钱”,“什么钱就要用在什么地方”,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扶贫资金更是这样。
为此,中国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会议,联合布置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为“保命钱”护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岳阳市政府-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

农村扶贫资金来源有哪几种?

6. 低保,和精准扶贫的标准是什么,是哪个政府部门管理的?

一、低保和精准扶贫工作属于民政局管理。

二、精准扶贫与低保的标准:
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户籍地为城镇行政区域的居民(含进城落户农民),适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其他居民适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3、申请城市低保的申请人需要在城镇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或山林、海洋等农业生产资料且不参加农村集体收益分配。

扩展资料:
在低保对象审核审批中要从严把握“七不保”、“四从严”的要求。
1、“七不保”的情形是:
子女(孙子女)有赡养能力的;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 24 倍的;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兴建、购买高档住房或非居住用房的;
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
2、“四从严”的情形是:
属于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的;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或在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工作,收入相对稳定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户居分离的。
参考资料:人民网-精准扶贫与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7. 粮食直补是不是扶贫资金

是两项资金补助。
    
       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费      
 
 
          粮食直步是政策是从2004年开始的,依据是当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另外,05、06、07、08和09这几年的一号文件当中也都涉及到了,详情如下。
由于各年文件的内容很多,只节选它们当中涉及直补政策的那一部分。

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一)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当前种粮效益低、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从2004年起,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技术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围绕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十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一)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十三)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二)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近几年实行的各项补贴政策,深受基层和农民欢迎,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补贴品种。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根据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需要,统筹研究重要农产品的补贴政策。强农惠农政策要向重点产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二)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按照目标清晰、简便高效、有利于鼓励粮食生产的要求,完善农业补贴办法。根据新增农业补贴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 

另外还有个直补政策的实施具体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直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粮食直补机制已初步确立。各地认真贯彻粮食直补政策,措施得力,效果较好。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直补政策的深入贯彻和落实,现就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机制

(一)坚持粮食直补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原则。省级政府依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

(二)省级政府对当地的主要粮食生产品种进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004年补贴标准过低、农民意见较大的地区,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补贴资金专项解决这个问题。新增资金的分配,必须用在标准确实过低的产粮大县和产粮大户身上,不搞平均分配。

(三)对种粮农户的补贴方式,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兑现直接补贴可以与农民缴纳农业税同步进行,但要分开操作,缴归缴、补归补,不许采取直接抵扣农业税的办法,也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具体兑现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农民意愿自行确定。

(五)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六)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对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直接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实行直接补贴,具体实施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粮食直补的资金安排、筹措与拨付

(七)保持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的相对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得低于200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已得的实惠不减少。

(八)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中央对省级政府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
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暂时腾不出来,粮食直补资金不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由中央财政根据其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情况给予借款支持,所借资金3年后逐步归还。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粮食直补后,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九)需中央财政借款支持的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请,中央财政在审核后,在3月底之前将借款资金拨付到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十)省级财政部门要将粮食直补资金与粮食风险基金的其他开支分开,单独测算补贴额度,单独拨付资金。

三、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

(十一)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直补资金通过省、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对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县以下没有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十二)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三)要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十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禁止集体代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粮食省长负责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直补工作

(十五)实行粮食直补,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省级政府要对本地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全面负责,实行严格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省级政府要责成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由财政、发展改革(计划)、农业、物价、粮食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组成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落实粮食直补工作。

(十六)省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细致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要报财政部备案。

(十七)为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与直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种粮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地方财政安排有困难的,在从紧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具体列支金额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财政部核定。

(十八)省级政府要负责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直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到位。粮食风险基金中的地方配套资金应根据直补需要提前到位。

(十九)省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将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地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十)此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

法律条文并没有,因为这只是政府行政政策层面的,而不是法律制度层面的,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法定行政职权的一部分。因此只需要国务院进行统筹安排规定,无需涉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制定法律。

粮食直补是不是扶贫资金

8. 有哪些扶贫项目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规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8个方面实化细化了相关路径和措施:
1、产业发展脱贫,主要包括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提出了13项产业扶贫工程或具体措施;
2、转移就业脱贫,主要从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促进转移就业等方面,提出了6项就业扶贫行动;
3、易地搬迁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4、教育扶贫,主要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和措施,不断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逐步消除因学致贫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5、健康扶贫,主要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提出了6大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6、生态保护扶贫,主要从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个方面,提出了11项重大生态扶贫工程和4项生态保护补偿方式,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脱贫;
7、兜底保障,主要从社会救助、基本养老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等方面,提出了社会保障兜底措施,通过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脱贫问题;
8、社会扶贫,主要从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军队帮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

扩展资料:
扶贫方式:
1、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
2、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3、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4、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
扶贫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1、有近期、远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并有为实现规划要求而制订的具体计划、步骤和措施。把治标和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治本为主。
2、不仅帮助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开发经济,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3、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调动起来,互相配合,共同为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开发提供有效的帮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