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有哪些规定

2024-04-29

1.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有哪些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等内容,物业服务合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业主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1、以房屋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
交房后,房屋质量问题已成为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但是作为买房的业主很难与开发商相抗衡。所以,业主普遍的做法是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要求物业协助维修。
从法律角度分析,房屋的质量瑕疵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范畴。如果房屋出现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业主应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赔偿甚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与前述非同一个法律关系。
所以,业主以上述理由抗辩将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2、以物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为抗辩理由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了物业公司的基本服务内容,“本条例所称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业主应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事实进行举证。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存在不达标的事实,法院可能会对物业费及违约金作出相应的减免。
3、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为抗辩理由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但是,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解除合同并继续履行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的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认定。应视为双方事实上形成一种合同关系,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据此,该理由并不能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4、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
诉讼时效的抗辩也是在物管费诉讼案件中业主经常提出的抗辩理由。有些物业公司在业主欠缴多年的物业服务费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就会产生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司法实践中,物业公司大多会向法院提交“催缴通知书”,以证明其向业主主张过物业管理费,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将重新起算。但是也有一种观点认为,物业服务是一种延续性的行为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二、不履行物业管理协议怎么办
可以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找当地居委会协助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时,应准备好物业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据,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3年内向被告所在地或物业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有哪些规定

2.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3. 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由于物业服务合同与人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合同履行期间长,因此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都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此外,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报有关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便行政部门更好地监督和指导。

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

4.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现实问题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拟与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但该合同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合同内容只规定了相关物业管理费,但是对于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均未在合同中约定,业主委员会看了后感到很困惑。那么,物业服务合同究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
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具体内容应当包括:
第一,物业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物业共用设备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绿地绿化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二,服务质量,即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质量上的具体要求;第三,服务费用,目前主要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按照每平方米多少元来计算,二是按照每户多少元来计算;第四,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五,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六,物业管理用房;第七,合同期限,期限条款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第八,违约责任,即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物业服务合同一般还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所以,上述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显然内容不完整。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5.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规定的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规定的内容有:总则、委托物业管理事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合同期限、违约责任、附则等。
一、前期物业合同期限有规定吗
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有效期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二、物管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
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条款。这是物业管理合同最为重要的条款,具体内容又因为管理事项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差异,一般有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出租经营与委托管理并重的区分。
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的。
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物业管理合同皆为有偿合同,因而价金和酬金条款是其自然的主要条款。
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此为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管理义务的方便计。
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维修费用一般独立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独立开来,其收取方式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
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物业管理服务的终止与一般合同的终止存在差异,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不允许随时随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提出要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就必须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或由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物业管理关系虽然仅在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但由于物业管理关系存在特殊性,物业所在地居委会、城建部门和相关市政部门也对其享有一定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因而物业管理关系的纠纷解决及关系结束也与其他合同存有差异。
9、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的其他主要条款。
由此可见,相较与其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在诸多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但在理论和实务中,学者和法官对此并没有引起相应的注意,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的定性现在比较流行的观点有两种,即或认为物业管理合同为委托合同的一种,或认为物业关系为民法中代理制度的特殊类型,物业管理合同亦为设立代理关系的合同,以下将对这两种观点分别予以检讨。
三、房屋纠纷没交物业费是正确的做法吗
(一)因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而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另外,《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物业公司有权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业主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你所述,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公诉。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如果法院判令该物业公司对你们业主进行补偿,而物业公司又不支付赔偿费用,那么就可以对此主张该赔偿费用与物业管理费相抵消。
(四)一般情况下,如果小区物业管理出现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友好协商;通过业主委员会解决;召开业主大会投诉该物业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规定的内容

6.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

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规范物业管理关系双方当事人就特定物业的管理事项而合意设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在《民法典》上并未对此进行规定,实践中对物业管理关系主要是由部门规章及地方规章来实现的。
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是我国实行住房改革和房地产事业发展的必然产物。
物业服务有前期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服务。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失去对对方的信任,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而在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均不得以不信任为由擅自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才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此外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物业服务合同只可能是书面、有偿合同。
(三)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业在完成了约定义务以后,有权获得报酬。物业服务合同与涉及劳务提供的承揽合同也存在本质的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虽也涉及劳务的提供,但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合同的目的,承揽人应以其劳务产生某种物化成果,并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承揽人未完成工作,则不得请求报酬;而物业服务合同以特定劳务为内容,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约定的服务行为,其余风险由业主承担。
(四)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物业服务企业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没有无偿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因其服务综合事务具有涉及面广且利益关系相当重大,合同履行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口头合同取证困难的弱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须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其为要式合同。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
(二)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其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物管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细化、量化且可供考核;
(三)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取是否合理;
(四)明确协议中约定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事项;
(五)协议终止和解除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六)双方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未取得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无权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还需要确定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一般而言资质等级越高,其专业人员越多,资本实力越雄厚,服务水平越高,管理规模越大。

7.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
法律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如下几种: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政府类物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包括哪几种

8.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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