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教育局的介绍

2024-05-16

1. 番禺区教育局的介绍

全区有公办学校189所、幼儿园5所,其中小学144所、初中29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普通高中15所(含完全中学9所和新成立的番禺实验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在校学生181506人,在园幼儿2672人,教职工11325人。

番禺区教育局的介绍

2. 番禺区教育局的基本情况

有民办和其他部门办学校37所,幼儿园324所;在校学生49894人,在园幼儿64812人,教职工11373人。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连续保持在100%;初中阶段升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为100%。另有特殊教育学校 1 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11所,电大、党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各1所;辖区内还有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和广州大学城的众多高等院校以及一大批学习培训机构。全区基本形成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公办、民办、联办等多种办学体制并存的大教育格局。

3. 番禺教育局电话

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
番禺教育局是番禺区政府直辖的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番禺区教育工作。番禺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和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收支情况;统筹本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

4、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规划本区学校布局,按教育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及专业设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5、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本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番禺教育局电话

4. 番禺教育局电话

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
番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教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拟订和实施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本区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统筹、指导本区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

(四)负责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等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五)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
(六)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
(七)根据有关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按管理权限制定本区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管理权限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人教育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八)指导本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国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宣传、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九)规划、指导和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学校的奖学、助学、勤工俭学、后勤和校办产业工作。
(十)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负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十一)按管理权限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区教育局党委领导区教育系统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 番禺教育局电话

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
地址: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东副楼

基本情况:
全区有公办学校189所、幼儿园5所,其中小学144所、初中29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普通高中15所(含完全中学9所和新成立的番禺实验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在校学生181506人,在园幼儿2672人,教职工11325人。

机构设置:
局长 冯润胜: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职成科;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张智勇:主管局党委党务、纪检监察、统战(民宗)工作,分管信访工作、督导室;
副局长 陈剑:分管局党委党务、群团工作,安全维稳工作,组织人事科;
副局长 李珈:分管财建科、体卫艺科、幼教科、区语委办;
副局长 吴岳冬:分管基教科、招考办、教研室(教科所)、教育信息中心;
教育工会主席 粱建云:分管区教育系统工会工作;
局党委委员 主任督学 甘慧明:分管教育督导、汉语言文字管理;
局党委委员 高达流:主持办公室工作,分管教仪站、勤工办。

番禺教育局电话

6. 白云区教育局的科室职能

 1.协助局领导安排全局性活动,负责机关的各项行政事务及督办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件和材料。2.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进信息化工作,上传下达各类综合性信息,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3.负责机关作风建设、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关政治学习。4.负责机关的文秘及办文工作,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和归档及档案的综合管理。5.负责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协调办理信访及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6.负责机关和直管单位公费医疗管理,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推进医疗制度改革。7.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机关各类后勤事务,推进后勤工作社会化。 1.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2.对下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及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3.及时反馈督导、评估的情况,总结经验,提出调控意见供行政部门参考。4.协助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1.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对直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各街镇组织部门对辖内学校领导干部进行培养、考察、管理和培训工作。2.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党员思想教育、理论教育和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3.指导开展统战和侨务工作。4.负责直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镇纪委做好辖内学校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5.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系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6.负责普法教育、行政执法、计生监督及有关纪检监察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7.做好对同级及直管单位的财务经济效益、财经法纪的审计监督工作;做好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1.负责教职工队伍规划、人员核编、录用、奖惩、调动工作,组织、指导对教职工的考核、聘任工作。负责整理、提供人事信息。2.组织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和教师资格审核,负责教师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3.负责教职工劳资福利、住房福利(包括教师住房的调查、统计等)和计生等工作。4.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抓好队伍建设,做好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教师(包括实验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5.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本系统安全工作。6.指导人事档案工作。7.负责公办学校的设立、撤销、合并等审核呈报工作。8.负责本系统(含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协助区财政部门编制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安排。根据经费预算和实施计划,分配和拨付教育经费及其它经费。2.负责教育经费的财务汇总、统计和本级经费核算、决算,提供经费预、决算分析,提供财务信息。3.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指导合理使用预算内、外教育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4.指导直管单位的经费核算、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办理收费许可证审核、收费备案审核)、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培训。5.负责教育统计汇总和统计分析;指导基层的教育统计管理,组织统计人员培训。6.协同计划部门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计划。 1.负责规划和调整中、小学校的布局,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组织实施普及并巩固高中阶段教育。2.协调、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教育业务、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科研工作。3.指导、管理全区学校德育工作。4.指导小学、初中招生录取工作。5.负责中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街镇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免费义务教育学生统计及审核。6.协助指导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7.管理全区特殊教育。 1.统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2.负责规划和调整幼儿园布局,指导全区托幼业务工作。3.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落实有关课程计划;牵头组织有关的全区性竞赛、评比、交流活动;规划、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4.指导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环境教育、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5.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6.协助指导职业中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7.负责中小学食堂监管工作。 1.负责直管单位工会组织的建设和街镇教育工会的业务指导。2.负责所属工会干部的队伍建设。3.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4.配合局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配合局党委做好学校民主管理工作。6.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建功立业活动。7.承办局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直管单位团组织(含教工团组织)的建设。2.负责区少工委办公室工作。3.负责所属团队干部的队伍建设。4.配合局党委做好青年教工的政治思想工作。5.配合局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6.协助做好宣传、扶困助学等工作。7.承办局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高(职)中招生工作。2.负责普通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中招考试、中等学校职业技能考证等考试的组织实施。3.负责各种考试经费的收取和管理。4.负责指导各类考场的建设。 1.负责直管单位基建项目的报建、委托设计、勘测、施工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2.负责全区开发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协调、设计方案审查、建设监督、移交接收及产权办理等工作。3.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4.负责其它基建管理工作。 1.负责专用场室的建设与管理,常规教育仪器和图书、音像设备的配置与管理。2.协调各部门按规范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对各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管理。3.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4.承办区教育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制定本区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学校(单位)的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3.指导、协调直管学校后勤社会化准入管理工作。4.指导、协调学校有关大宗后勤设备、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的招标采购工作。5.指导、协调直管学校(单位)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和财务管理工作。6.协助本区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的协调管理工作。7.组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经验交流。8.组织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对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先进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9.组织本区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情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10.负责小区配套学校中民办学校、幼儿园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有偿使用合同的监督管理。 1.负责教研工作。2.负责科研工作。3.负责培训工作。4.协助做好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及资格认定工作。

7. 番禺教育局电话多少?

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
番禺教育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和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收支情况;统筹本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
(四)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规划本区学校布局,按教育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及专业设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五)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本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六)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干部、教师进行管理;对区属和镇(街)辖区内科级及以下公办学校(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负责培训、调配干部和教师;组织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
(七)根据有关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按权限制定本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规定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

扩展资料
国家教育部投诉举报须知
一、举报途径
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电话:010-66092315/3315(7×24服务,全年无休)
邮箱:12391@moe.edu.cn
二、受理流程

三、温馨提示
1. 当您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
2. 向我们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3. 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番禺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番禺教育局电话多少?

8. 番禺教育局电话多少?

番禺教育局电话020-84641655。
番禺教育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和实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管理和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预算外收支情况;统筹本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依法审查所辖单位教育经费运用情况。
(四)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规划本区学校布局,按教育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及专业设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五)按照上级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规定,对本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对各镇(街)的教育工作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
(六)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干部、教师进行管理;对区属和镇(街)辖区内科级及以下公办学校(单位)领导人员进行考察、任免;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负责培训、调配干部和教师;组织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
(七)根据有关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按权限制定本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按规定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

扩展资料
国家教育部投诉举报须知
一、举报途径
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电话:010-66092315/3315(7×24服务,全年无休)
邮箱:12391@moe.edu.cn
二、受理流程

三、温馨提示
1.当您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
2.向我们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3.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番禺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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