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延期怎么办?

2024-05-12

1. 进口付汇延期怎么办?

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上签单日期90天的需要做延期, 申请延期的时间是在90~120天这之间,即你应该申请延期的单子其实都是在90~120之内的.
超过120天的,原则上是不能再申请延期了, 但是外管局会给企业1~2次的机会去申请,因为这个政策刚实施不久. 如果第三次去的话,估计不会再同意你申请了.
不申请延期付汇的具体处罚措施还未具体列出来, 应该是要罚钱,具体罚多少不知道. 但是建议你还是按要求做好延期申请,以免将来出现损失.
不超过90天的,可以直接去银行付汇.

进口付汇延期怎么办?

2. 进口付汇延期怎么解决

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 1日以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进口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购付汇手续。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且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持延期付汇说明函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

  银行须凭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符合有关结汇、售汇与付汇管理规定的凭证和商业单据,以及外汇局加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的《贸易进口延期付汇登记表》为进口单位办理购付汇手续。�

  对于应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而未办理,或超过《登记表》上注明的付汇日期的货到汇款项下付汇业务,银行不得为进口单位直接办理付汇手续。若确实因贸易纠纷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登记表》上注明的期限内对外付汇的,进口单位须持情况说明函、相关证明材料及原《登记表》到外汇局办理二次延期手续,外汇局审核后,在原《登记表》备注栏内加注二次延期付款期限,再次加盖核销监管业务章。进口单位最多可办理2次延期付汇登记,二次延期后仍不能在《登记表》上标明的期限内付汇的,进口单位不得再凭该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对外购付汇手续。

  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已到单,进口单位要求延长付款期限的,银行应当审核有效货运单据、信用证修改函等相关商业单证,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发生的信用证及进口代收项下延长付款期限超过90天和90天以上远期付汇情况汇总,向当地外汇局报送《XX银行贸易进口延/远期付汇统计月报表》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文)

3. 如何办理进口延期付汇

企业延期付款登记与对外付汇操作指南:
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待基本信息导入系统后,即可登陆系统。
首次登陆系统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初始密码(系统将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78)进入系统,建议通过系统中“密码功能”修改初始密码。
企业可向外汇局提出核准延期付款超期限登记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
(三)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在核查系统中的可购付汇余额;
(四)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外汇局核准同意后,应在系统中将该笔延期付款显示为黑色,企业方可对该笔延期付款进行对外支付。

如何办理进口延期付汇

4. 关于进口付汇

泊林会计事务所回复您:
    首先想了解下您的设备是从日本-香港,还是日本-中国?按照您的说法,我们的理解是设备应该是直接运到香港即香港公司所在地,那么香港公司属于本土业务了。
1:已经付的外汇需要去现场核销吗?--进出口退税这一块不太了解具体操作,需另咨询他人。
2:
按合同我还需付27万美金出去,但实际上我只需要付17万美金(香港公司是我们关联公司),但去年申请外汇额度时都是按60万美金合同申请的,我是不是一定要把27万美金都付出去吗?--要履行国内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应该支付27万美金的,这样才符合国内账目的流程和外汇管理局的进出口退税的流程。
而27万美金支付到关联的香港公司了,那么香港公司根据与日方签订的合同,把剩余的17万美金支付给日方就可以了。剩下的10万美金当做是香港公司的利润,香港公司做账有合同是凭证,对账目处理不会有影响。如上面所提,货物经过香港海关了,那么做账时需要缴纳香港本土的利得税16.5%。
    不知道描述是否清楚,如有相关的问题,很高兴可以继续为您服务。谢谢!

5. 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不用付汇了,该怎么操作? 目前已超过申报延期付汇的时间了。

第一种办法
1:改合同,改免费赠送或者样品
2:报关行向海关申请修改报关单贸易方式,如已征税海关是不会退还的
第二种办法
1:签订补充协议,国外放弃付汇
2:经海关同意修改报关单贸易方式
如果原先是信用证付款,都需要国内国外银行的配合,因为外管局会有这批货物的进出口信息,需要银行取消付汇

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不用付汇了,该怎么操作? 目前已超过申报延期付汇的时间了。

6. 您好,有关于进口货物延期付汇在外汇监测系统做报告的相关问题请教

企业为A类,则30天内的预收预付,90天内的延收延付,都可以不用做报告.....B类和C类企业预收预付都需要报告;30天内延收延付可以不报告;
    PS:--如数据需要调整作主动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超过报告时间需要调整数据的,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外汇局现场做报告;
外汇局和银行 有外汇监测系统在监测企业的报关进出口及资金收付汇的情况,不用担心外汇局不知道你的收付汇情况....
一般正常收付汇,数据会在正常范围内,不报告也没有影响....具体是否影响可以登录企业的外汇监测系统查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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