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机构简介

2024-05-10

1.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机构简介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 成立于1988年6月14日,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市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和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市残联由市委领导同志联系、市政府领导同志分管。1994年,成立了大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简称市政府残工委),2006年7月更名为大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残工委是市政府管理残疾人事业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设在市残联,承担日常工作。市政府残工委主任由分管残疾人工作副市长担任。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目前,除市残联外,市政府残工委共有42个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及开放先导区也成立了残工委。全市各区、市、县及先导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残疾人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均建立了残疾人组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大连市共有各类残疾人33.9万,占人口总数的5.29%。其中,视力残疾人4.6万、肢体残疾人12.7万、听力残疾人4.9万、言语残疾人0.4万、精神残疾人3.8万、智力残疾人2万、多重残疾人5.5万。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机构简介

2.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内设机构(六) 计划财务处

负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基建投资、物资配置管理;编制和执行资金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强化支出管理,按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统一调拨使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强化残联系统财务监督、财务审计、财务分析,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定期的审计和检查;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包括体育经费、康复经费、专门协会经费、扶贫资金、募捐资金等)的使用。

3.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介绍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大连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由市政府领导负责联系。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介绍

4.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大连市肢残人协会章程

第一条:大连市肢残人协会是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代表肢残人的共同利益,反映肢残人的特殊需求,维护肢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为广大肢残人服务。第二条:大连市肢残人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肢残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第三条:密切联系广大肢残人,反映肢残人的意见和需求,沟通肢残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为肢残人参与社会生活争取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四条:团结肢残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第五条:促进肢残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及残疾预防工作,推动肢残人专用辅助器具的研制、开发和应用。第六条:在肢残人中培养残疾人工作者。第七条:对大连市残疾人事业和肢残人工作发展提供咨询和建议。第八条:代表大连市肢残人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流活动,开展同国内外肢残人组织的友好交往。第九条:大连市肢残人协会委员从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肢残人委员中产生,任期五年。第十条:委员会议职权:(一) 选举主席、副主席(二) 审议工作(三) 修改大连市肢残人协会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大连市肢残人协会。

5.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内设机构(二)维权处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配合有关方面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残疾人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协助管理残疾人专用车。处长 张丽华 82898947维权处办事流程为方便广大残疾人朋友来我会进行各类政策咨询,现将我处的对外办事流程介绍如下:1 、登记来访人姓名、个人自然情况及残疾类别、残疾人证号码;2 、来访人提出本次来访目的或求助事件内容;3 、针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分类解答、处理:政策咨询类的,解答相关政策法规,侵权求决类的,依法进行维权,疑难问题寻求帮助类的,协调相关部门解决。4 、及时反馈给来访人案件处理情况,直至结案。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内设机构(二)维权处

6.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工作

1、广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公民应尽义务,发扬“自强文明、爱国奉献”的大连市残疾人精神。2、依照法律和政策,维护本类残疾人合法权益。3、关心广大残疾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代表他们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需求,协助残联为残疾人排忧解难。4、举办好庆祝“全国助残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辽宁省和大连市“肢残人日”等活动,加强与健全人的交往,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5、介入业务工作。根据本类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残联工作实际,协助残联开展好各项业务活动。6、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活动,开办各种形式的技术、技能培训班及康复、心理、法制等科学知识讲座,提高广大残疾人的自身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7、组织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新残疾人观。8、建立残疾人骨干队伍,发现、培养年轻、优秀的残疾人,不断吸收新鲜血液。9、巩固加强专门协会的国内外交流活动。10、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兴趣、爱好,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让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大连市残疾青年协会章程● 大连市肢残人协会章程● 大连市聋人协会章程● 大连市盲人协会章程● 大连市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章程● 大连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章程● 大连市残疾青年协会章程

7.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大连市盲人协会章程

第一条:大连市盲人协会是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代表盲人的共同利益,反映盲人的特殊需求,维护盲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为广大盲人服务。第二条:大连市盲人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盲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第三条:密切联系广大盲人,反映盲人的意见和需求,沟通盲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盲人服务。第四条:团结盲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第五条:促进盲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及残疾预防工作,推动盲文的研究、推广和盲人辅助用品用具的研制、开发和应用。第六条:在盲人中培养残疾人工作者。第七条:对大连市残疾人事业和盲人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第八条:代表大连市盲人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流活动。开展同国内外盲人组织的友好交往。第九条:大连市盲人协会委员从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盲人委员中产生,任期五年。第十条:委员会议职权:(一) 选举主席、副主席(二) 审议工作(三) 修改大连市盲人协会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大连市盲人协会。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大连市盲人协会章程

8.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大连市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章程

第一条:大连市智力残疾人亲友会是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代表智力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反映智力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维护智力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为广大智力残疾人服务。第二条:大连市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智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第三条:密切联系广大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反映他们的意见和需求,沟通他们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智力残疾人服务。第四条:促进智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福利和社会服务,推动智力残疾的预防工作。推进智力残疾人特殊用品、用具的研制和应用。第五条:团结智力残疾人亲友,动员社会各界增强人权观念,尊重、关心和爱护智力残疾人,反对歧视和虐待。第六条:培养智力残疾人及智力残疾人亲友骨干,协助政府开展智力残疾人工作。第七条:对大连市残疾人事业和智力残疾人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第八条:代表大连市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流活动,开展同国内外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组织的友好交往。第九条:大连市智力残疾人亲友会委员从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智力残疾人亲友委员中产生,任期五年。第十条:委员会议职权:(一) 选举主席、副主席(二) 审议工作(三) 修改大连市智力残疾人亲友会章程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大连市智力残疾人亲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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