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计划生育新政策

2024-05-10

1. 广西计划生育新政策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独生子女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广西计划生育新政策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处罚条例

没查出来就没事,要是被查出来,你和女方都要罚,按被查出时上一年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3-5倍征收抚养费。你俩要是年收入比较多的,罚的还要更多些。

办法是有的,和所在街道/村妇女主任或计生办等搞好关系,尽量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咯。

不过最省事的解决办法是你俩去领结婚证,成为法定夫妻就没问题了。

法律依据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32条http://www.gxrkjsw.gov.cn/Frm%e4%b8%bb%e9%a2%98_%e5%86%85%e5%ae%b9.aspx?ID=873&ClumnID=1202,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http://www.gxrkjsw.gov.cn/Frm%e4%b8%bb%e9%a2%98_%e5%86%85%e5%ae%b9.aspx?ID=870&ClumnID=1202

3. 请问广西区计划生育生殖研究中心怎样走啊?

南宁市内乘26路、27路、71路、701路公共汽车到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站下车,在肿瘤医院大门往工人医院方向走100米即到,或乘10路、25路、29路、32路、46路、215路、219路、47路等、至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下车,往复康路走上河堤路,在附属肿瘤医院大门往江滨医院、工人医院方向走100米即到。

请问广西区计划生育生殖研究中心怎样走啊?

4.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二胎审计表

不要用下载的,计生方面的表格一般也不放在网上,直接到乡镇计生办领取,他们还有问题要交待的.

5.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计划生育超生罚款多少?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计划生育超生罚款多少?

6. 广西农村计划生育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口以下的少数民族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地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非遗传性疾病致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属二等乙级革命残废军人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十六条 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多女户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
  (三)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同胞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四)定居在靠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持有边境居民证且连续居住10年以上的。
  第十七条 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一)已脱离农业生产,在城镇连续工作、生活五年以上,并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的;
  (二)持有二孩生育证,尚未怀孕,自办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之日起满三年的。
  第十八条 婚后不育,并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九条 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的夫妻,申请使用辅助生育技术生育的,应当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的辅助生育技术规定施行手术。
  从事辅助生育技术的医疗机构,施行辅助生育手术前,应当查验当事人所持有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在手术中,应当按照技术常规操作。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满4周年,但女方年龄满28周岁以上的,不受生育间隔时间限制。

  不知是否有符合上述生育第二胎的条件,请你自己对照一下。

7. 死刑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

不是马上执行,只是一种死刑制度。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死刑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

8. 广西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可以,孩子户口是跟老婆的,农村第一个生女孩,二胎可以继续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