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权合约内容有哪些

2024-05-08

1. 黄金期权合约内容有哪些

标准黄金期权合约的内容主要包括:

  1、交易标的:主要指交易黄金的成色与单位,如成色为995的黄金,每手100盎司。

  2、当事人:包括期权的购买方与出售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不进入合约。

  3、权利金:期权买方支付给期权卖方以换取期权的费用。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变化的量,其大小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就黄金来看,其价格大小受该合约收交易量、整个市场买卖成交量、黄金自身价格走势及合约有效期等多种因素影响。

  4、约定价格:指买卖双方依据规定买卖商品的价格。约定价格通常由交易所规定。约定价格又称“敲定价格”、“协定价格’或“履约价格”。

  5、通知日:指期权买方在决定履行期权合同时,应在到期日前预先通知期权卖方,以便卖方能有充分时间做好履约准备。

  6、到期日:指期权合约双方当事入预先订立的期权买方可以行使期权的最终有效期。

  7、停板额:指期权合约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与上一交易日价格的限度。

  8、合约月份:买卖双方交付、接受实物以履行合约的月份。

  9、交易时间:指每天买卖期权合约的规定时间。黄金期权买卖交易程序大致有四个过程:一是准备阶段。当事人应该选择期权交易公司或期权经纪人公司及经纪人,收集资料,预测市场走势,并确定买卖期权及权利金。二是要约阶段。期权买方或当事人下达期权交易指令给经纪人公司和经纪人,由经纪人送达场内交易员进行交易,场内交易员按照期权买方或卖方的交易指令下单操作。三是定约阶段。一项期权合约上的合法有效,必须以交易所内核定与清算中心结算、登记为前提,且期权买方应在结算之后立即支付权利金,而期权卖方也要立即在其保证金账户内存入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和清算中心介提出的追加保证金。四是平仓阶段。包括对冲平仓与履约平仓两种形式。期权买卖双方可以在期权有效期内,通过卖出相关期权的空头和卖进相关期权的多头实现对冲平仓,期权买方还规定的履约日或到期日之前办理好相关交割手续。到此,交易程序结束。

黄金期权合约内容有哪些

2. 期权合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交易单位
是指每手期权合约所代表标的的数量。
最小变动价位
是指买卖双方在出价时,权利金价格变动的最低单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是指期权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权利金波动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
执行价格
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这一价格一经确定,则在期权有效期内,无论期权之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权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卖方都必须以此执行价格履行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执行价格间距
是指相临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差,并在期权合约中载明。在郑商所设计中的硬冬白麦期权合约中规定,在交易开始时,将以执行价格间距规定标准的整倍数列出以下执行价格:最接近相关硬冬白麦期货合约前一天结算价的执行价格(位于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取其中较大的一个),以及高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和低于此执行价格的3个连续的执行价格。
合约月份
是指期权合约的交易月份。与期货合约不同,为了减少期权执行对标的期货交易的影响,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一般提前至其合约月份前的一个月内。
最后交易日
是指某一期权合约能够进行交易的最后一日。
到期日
是指期权买方能够行使权利的最后一日。
权利金
权利金(premim)又称期权费、期权金,是期权的价格。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的变量,是由买卖双方在国际期权市场公开竞价形成的,是期权的买方为获取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必须支付给卖方的费用。对于期权的买方来说,权利金是其损失的最高限度。对于期权卖方来说,卖出期权即可得到一笔权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执行价格
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期限内无论价格怎样波动,只要期权的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的卖方就必须以此价格履行义务。如:期权买方买入了看涨期权,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若价格上涨,并且高于执行价格,则期权买方就有权以较低的执行价格买入期权合约规定数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权卖方也必须无条件的以较低的执行价格履行卖出义务。对于外汇期权来说,执行价格就是外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汇率。
合约到期日
合约到期日是指期权合约必须履行的最后日期。欧式期权规定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方可执行期权。美式期权规定在合约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含合约到期日)均可执行期权。同一品种的期权合约的在有效期时间长短上不尽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连续月等不同时间期限划分。
一、期权合约的特点
期权合约是除期货合约以外最为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在套期保值中,期货合约既抵消了潜在的损失,也抵消了潜在的收益。期权与期货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期权只是抵消了潜在的损失风险,并不妨碍持有者获得收益。为了获得这样一个有利的风险,期权的购买者(多方,Byer)需要向出售者(空方,Writer)支付一笔费用,我们称之为期权费(Premim)。而我们买卖期货时,除了佣金以外是不用付给交易对方任何金额的。
按照规避风险的不同,期权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允许买方有权在将来的某个特定时点或者时段以某个特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购买某种商品,看跌期权则允许买方有权利在将来的某个特定时点或者时段以某个特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卖出某种商品。那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被称为行权价格(Exercise
Price)。按照执行时限,期权还可以分为美式期权(AmericanOption)和欧式期权(Eropean
Option)。美式期权的拥有者可以在到期日前的任一时点执行期权,而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
期货期权是以期货合约为交割品的期权合约,指的是期权的拥有者有权在到期日按照事先约定的期货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指定数量的期货合约。“买入”在这里的实际意思是期权的拥有者和期权的卖出者按照事先约定的期货价格达成新的期货合约。如果是看涨期权的话,在新的期货合约中期权的拥有者是多方,而期权的卖出者是空方。如果事先约定的期货价格与当前的期货价格不同,那么交易双方将立即进行结算,空方将向多方支付当前期货价格和约定价格的差额。
期货期权也有可能进行现金交割,也就是说,双方并不进行期货交易,而直接结算差额。

3. 期权合约包括哪些要素

  期权合约是一种标准化合约。所谓标准化合约就是说,除了期权的价格是在市场上公开竞价形成的,合约的其他条款都是事先规定好的,具有普遍性和统一性。
  期权合约主要有三项要素:权利金、执行价格和合约到期日。
参考资料:baidu.com//http://www.dongao.com/zckjs/cg/201405/159682.shtml

期权合约包括哪些要素

4. 黄金期权的黄金期权合约

标准黄金期权合约的内容主要包括:1.交易标的。主要指交易黄金的成色与单位,如成色为995的黄金,每手100盎司。2.当事人。包括期权的购买方与出售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不进入合约。3.权利金。期权买方支付给期权卖方以换取期权的费用。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变化的量,其大小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就黄金来看,其价格大小受该合约收交易量、整个市场买卖成交量、黄金自身价格走势及合约有效期等多种因素影响。4.约定价格。指买卖双方依据规定买卖商品的价格。约定价格通常由交易所规定。约定价格又称“敲定价格”、“协定价格’或“履约价格”。5.通知日。指期权买方在决定履行期权合同时,应在到期日前预先通知期权卖方,以便卖方能有充分时间做好履约准备。6.到期日。指期权合约双方当事入预先订立的期权买方可以行使期权的最终有效期。7.停板额。指期权合约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与上一交易日价格的限度。8.合约月份。买卖双方交付、接受实物以履行合约的月份。9.交易时间。指每天买卖期权合约的规定时间。

5. 黄金期权的黄金期权合同

是指规定按事先商定的价格、期限买卖数标准化的黄金的权利。黄金期权合同也同其他商品和金融工具的期权合同一样,分为看涨黄金期权和看跌黄金期权。看涨期权的买者交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获得在有效期内按商定价格买入数量标准化的黄金权利,卖者收取了期权费必须承担满足买者需求,随时按商品价格卖出数量标准化的黄金的义务。看跌期权的买者交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获得了在有效期内按商定价格卖出数量标准化的黄金权利,卖出者收取期权费,必须承担买者要求随时按约定价格买入数量标准化的黄金的义务。

黄金期权的黄金期权合同

6. 期权合约的主要优点

简言之,无论在到期日外币价格是否上升或下跌,合约双方都要执行细节,以订定远期汇价水平进行交收。若在到期日之前,外币价格不升反跌,入口商在市场买入比合约价更为便宜的货币,自然更为吸引。因此,远期外汇合约缺乏弹性。利用外币期权合约部署对冲,有可攻可守的优点,例如日圆急跌,持有买入日圆的期权合约,可以放弃行使,在市场买入日圆。周日圆由115、118价位跌至122价位,期权合约可提供更为有弹性的入市选择。当然,以行使价115水平计,日圆真的上升,若升至110水平,入口商可以行使买入日圆的权利,以115价位持有日圆,而日圆在市场的价格已升至110水平。期权合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持有期权合约者,拥有由合约订明的行使权。买入期权合约要付出期权金,这亦可能是最大的损失。沽期权合约收取期权金,这是最大的可能回报。沽期权者,有被行使的可能,因而要有充足认识,亦须要有足够的风险管理知识。期权合约可细分为认购期权及认沽期权。一般而言,期权合约要订明涉及的基本资产,例如是外汇、利率及商品等。另方面,期权合约亦会列明合约到期日及行使价等基本资料。标准合约,其行使价及到期日是不会在签订合约之后再有改变。持有认购期权,有行使买入资产的权利,持有认沽期权,则有行使沽出资产的权利。十分明显,行使价是十分重要的交收价位。如果期权合约只可以在到期日行使,这便称为欧式期权。在到期日之前亦可行使的期权,被称为美式期权。入日本货入口商言,他们可以利用日圆认购美元认沽期权捕捉对冲日圆上升的市况。例如美元兑日圆在120水平,可利用为期3个月,行使价115的日圆认购,对冲可能出现的日圆升值。成本方面,可利用期权计价模式作初步计算。当然,外汇期权市场以成交十分活跃,市场很大,3个月期的日圆认购合约市价仍是十分有竞争力,不会与理论价相差太远。如果买入这一期权成本是三日图价位,其到期日打和点便是115减3,即112水平。如果在到期日,日圆在112、115之内,期权合约可行使,但未能抵销买入成本。当然,若日圆升至112或之上,则日圆认购期权便可发挥其对冲效果。

7. 黄金期权买卖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是什么?

黄金期权合约的内容主要包括:

    1.交易标的。主要指交易黄金的成色与单位,如成色为995的黄金,每手100盎司。
 
  2.当事人。包括期权的购买方与出售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不进入合约。
 
  3.权利金。期权买方支付给期权卖方以换取期权的费用。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变化的量,其大小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就黄金来看,其价格大小受该合约收交易量、整个市场买卖成交量、黄金自身价格走势及合约有效期等多种因素影响。
 
  4.约定价格。指买卖双方依据规定买卖商品的价格。约定价格通常由交易所规定。约定价格又称“敲定价格”、“协定价格’或“履约价格”。
 
  5.通知日。指期权买方在决定履行期权合同时,应在到期日前预先通知期权卖方,以便卖方能有充分时间做好履约准备。
 
  6.到期日。指期权合约双方当事入预先订立的期权买方可以行使期权的最终有效期。
 
  7.停板额。指期权合约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与上一交易日价格的限度。
 
  8.合约月份。买卖双方交付、接受实物以履行合约的月份。
 
  9.交易时间。指每天买卖期权合约的规定时间。 
 
  黄金期权买卖交易程序大致有四个过程:
 
  一是准备阶段。当事人应该选择期权交易公司或期权经纪人公司及经纪人,收集资料,预测市场走势,并确定买卖期权及权利金。
 
  二是要约阶段。期权买方或当事人下达期权交易指令给经纪人公司和经纪人,由经纪人送达场内交易员进行交易,场内交易员按照期权买方或卖方的交易指令下单操作。
 
  三是定约阶段。一项期权合约上的合法有效,必须以交易所内核定与清算中心结算、登记为前提,且期权买方应在结算之后立即支付权利金,而期权卖方也要立即在其保证金账户内存入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和清算中心介提出的追加保证金。
 
  四是平仓阶段。包括对冲平仓与履约平仓两种形式。期权买卖双方可以在期权有效期内,通过卖出相关期权的空头和卖进相关期权的多头实现对冲平仓,期权买方还规定的履约日或到期日之前办理好相关交割手续。到此,交易程序结束。

黄金期权买卖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是什么?

8. 期权合约的主要区别

期权合约是单向合同,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之后取得一种购买权利,但他可以在交易确立后的任何时间有权放弃合同,即不履行这种权利,其代价是支付了已协商了的保险费。期权的卖方在买方要求履约时,便有义务来交割,在买方决定不履约时,并无权利要求其来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对称。而一般期货合约是双向合同,一旦自己的多头或空头地位确立以后,交易双方便承担起期货合约到期进行交割的义务。若不想交割,则必须在到期前对冲合约,了结其多头或空头地位。期权合约与一般期货合约内容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期权合约中有“敲定价 格”这一项,而一般的期货合约没有也无需有。期权交易中的“敲定价格”又称履约价格,是指按照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相关期权合约的价格。具体地说,是指看涨期权的购买者依据合约规定买进相关期权合约或看跌期权购买者依据合约规定卖出相关期权合约的价格。在期权交易中,相对于每一个看涨期权的买方,有一个看涨期权的卖方,相对于每一个看跌期权的买方,有一个看跌期权的卖方。为了便于买卖双方交易,在期权合约中列明了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敲定价格”。这一价格是由交易所依一定的机制来决定的,除了某些特殊情况外,这一价格在合约期间内不会改变,市场上买卖双方所决定的是权利金(或称保险费、保险金),而非敲定价格。而在期货合约中,期货价格由市场的供需双方决定,由于双方力量消长不定,期货价格也随时在变动。期货合约在成交时,其价值为零,故双方并无现金的转移,双方所交保证金只是作为违约时的赔偿准备而已;期权合约在成交时,买方必须支付权利金给卖方,但并不须缴纳保证金,这是因为买方本来就有违 约的权利,至于期权的卖方因只有义务而无权利,故虽得到权利金,也必须擞纳保证金。期权与期货的标的物很多都是一样的,但一个重要区别是有以期货为标的物的期权,即期货期权,而无以期权为标的物的期货。由于期货价格由市场决定,在任一时点仅能有一种期货价格,故在创造合约种类时,仅有交割月份可供变化,期权的履约价格由交易所决定,在任一时点,可能有多种不同履约价格的合约存在,再搭配不同的权利期间,便可产生数倍于期货合约种类数的期权合约,最后又由于权利义务不对称,而形成买权与卖权两大类,故期权在创造金融商品的能力上大大高于期货。例如,假设期货合约有5种不同的交割月份,即代表5种不同的合约,若期权也有5种不同 的权利期间,5种不同的履约价格,则可形成25个买权与25个卖权,共50个不同的期权合约,为期货合约种类数的10倍。期货合约是在未来某个远期交付一定数量和等级的特定商品的标准化合约,而期权合约则是支付了期权保险费的买方有权在商定的有效期限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