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案例 各位大神求解答啊 越详细越好啊拜托了

2024-05-09

1. 法学案例 各位大神求解答啊 越详细越好啊拜托了

好久没做这样的题了,可能不完善。我试试吧,手痒了。
1、甲乙合同应当是效力待定。首先,合同中债务产生的原因是盗窃。而盗窃涉及到刑事犯罪,其产生的附带民事赔偿双方可以协议解决。其次,协议涉及到丙,因丙的不知情且协议涉及到丙,所以效力待定。
2、不可以,公安机关备案受理的案件不属于不予追究的范围。
3、可以起诉,就乙的行为进行民事附带赔偿起诉。
4、若丙认可协议,则乙不能起诉。若丙不认可,协议条款不生效,甲可以就乙造成的损失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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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学基础知识 案例分析!急求!急求!帮帮忙!

1、A厂只认购70%又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做法不对。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当认购全部股份。
2、出资合法。股东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都可以货币估值并可依法转让。

3. 法学案例,帮忙解答下,谢谢!

  题目有点纰漏吧?AC选项是一样的啊。不过选择的就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另外D项也是正确的。法条依据如下(都是仲裁法法条):
  第58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62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63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因为仲裁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订有仲裁协议,那么仲裁机构就没有对争议的管辖权,仲裁裁决没有根据,仲裁裁决当然也就不能执行。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协议未写明的事项,仲裁机构无权裁决。另外,对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仲裁机构也无权裁决,人民法院可以拒绝执行。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庭依法成立并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审理工作,才能保证裁决的公正性、权威性。如果违反规定,作出的裁决是无效的,法院可以不予执行。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仲裁机构只有认定事实准确,才能保证裁决的正确性。如果依据的证据不足,就不可能准确认定事实,所出的裁决就可能有错误,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执行。
  五、适用法律有错误的。仲裁机构在作出裁决时应正确适用法律,否则将作出错误裁决。人民法院对适用法律错误的仲裁裁决应当不予执行。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仲裁员是案件的裁决者,特别是首席仲裁员在裁决时责任重大。如有上述违反法律的行为,就会影响裁决的公正。对这类裁决,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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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求法学高手解决法学案例 大家帮帮忙,

张某有理。当李某表示如张某能在3月15日之前准备好50万,则将花瓶卖给张某,这是对张某发出了买卖要约了,而张某对此没有直接拒接,而是说会认真考虑,这样张某就应该给李某足够的时间,即在3月15日为止。而张某和李某之间的确没有形成买卖合同,而且李某没有把花瓶交付给第三人,说明此时动产物权没发生转移,即李某仍享有对该花瓶的所有权,对花瓶的买卖属于有权处分,赵某取得该花瓶的所有权。但是李某侵犯了张某的期待权,应该赔偿其损失。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5. 一道法学案例分析 大神求帮忙

(1)无权拒绝交货,他没有先履行抗辩权,只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他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而非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不得拒绝交货;
(3)只有他交货时,对方不付款,他才能拒绝;而不能假设对方在交货时不会付款来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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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学专业案例提问 求大家帮我看看

首先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赔偿责任应该由陈某承担,方某不存在明显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其他张某、徐某没有责任,与方某的损坏没有关系,客运公司已经承包,也不应承担责任。
关系很简单,陈某和方某是劳务关系,受雇佣一方在没有明显过失,发生的损害,应有劳务方承担。

7. 急求法学案例答案

  1.张某和梁某买卖彩电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还第三人利益,其行为无效。具体条文
  详见 我国合同法当中关于无效合同行为的规定。
  2  黄某可以要求张某和梁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原因就在于黄某和张某成立委托合同  (代售彩电),张某和梁某属于受托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   具体条文详见 民法通则与民法通则解释当中关于委托部分。
  3 梁某与王某买卖彩电的行为有效。因为
  第一,王某不知情 ,属于善意。
  第二,王某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第三,彩电属于动产,应经交付。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
  符合我国物权法关于动产善意取得的规定。
  具体条文详见我国物权法当中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
  4 王某可以向梁某请求赔偿,请求原因在于合同违约 违反了买卖合同当中质量瑕疵担保的义务,具体条文详见,合同分则,买卖合同中关于质量瑕疵担保的条款。
  王某也可向厂家请求赔偿,属于产品责任,按侵权处理。详见民法当中特殊侵权  无过错责任 以及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的规定。
  同时对王某的情况构成加害给付,即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王某可以择一行使。具体条文详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 代某可以向厂家索赔,属于产品责任,按侵权处理。详见产品质量法,也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也适用民法理论关于特殊侵权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急求法学案例答案

8. 法律案例分析题 谢谢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1)还款部分有效,不追究刑事责任部分无效。因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单位无权决定不予追究。
(2)至(4)问有法条明确规定:《刑法》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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