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董事长违法放贷近69亿受贿1300多万获刑16年吗?

2024-05-11

1. 银行董事长违法放贷近69亿受贿1300多万获刑16年吗?

12月2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同日,防城港市防城区原区委书记莫小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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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忠
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一审宣判
12月2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
2007年至2013年,刘忠利用其担任柳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柳州市商业银行、柳州银行办理贷款、入股柳州银行、承揽银行的营业网点装修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财物,共计折合1307.7283万元(其中920.2279万元未遂)。
此外,2010年至2013年11月,柳州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避银监部门监管,超授信集中度向中美天元集团旗下的公司签发各类贷款;刘忠作为柳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亲自签发66笔,违法发放贷款68.7448亿元。

柳州中院认为,刘忠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忠身为柳州银行董事长,在柳州银行发放贷款过程中,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均应依法惩处。
鉴于刘忠绝大部分受贿系未遂,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等,法庭遂依法作出判决:对刘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对受贿款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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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原区委书记莫小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同日,防城港市防城区原区委书记莫小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12月20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防城港市防城区原区委书记莫小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莫小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对莫小林退出的赃款20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依法追缴未退出的赃款1187万元,没收上缴国库;没收莫小林违法所得,即坐落于东兴市河洲路21号1栋2单元2203号房产一套。

经审理查明,
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莫小林利用其先后担任防城港市商务局局长、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书记、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张某锋等个人和广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梁某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个人和单位的财物共计1515万余元。

银行董事长违法放贷近69亿受贿1300多万获刑16年吗?

2. 黄平县县长被判刑13年是吗?

是

贵州黄平县原县委书记、原贵州省粮食局副局长吴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430余万元。昨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吴克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庭审并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了宣判直播。

参考:原贵州省粮食局副局长吴克受贿430万一审获刑13年
http://gz.people.com.cn/n/2015/0410/c361324-24453911.html

3. 黄平县县长贪污430万被判刑13年是吗

是贪污443万被判13年有期徒刑。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担任市建委计划财务科出纳、会计期间,属于受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经手单位资金的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国家财政资金共计443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王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且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查明本案事实,系自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亲属代其向市建委退款50万元,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王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对被告人王某非法所得继续追缴。

黄平县县长贪污430万被判刑13年是吗

4. 中国民航大学原校长贪污受贿60万元获刑两年是怎么回事?

北京晚报(北京)消息,原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吴桐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50万元,贪污10万元,记者昨天从市四中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吴桐水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吴桐水今年62岁,曾担任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06年至2010年间,吴桐水利用负责“收益管理系统”课题的职务便利,收受课题组成员樊某给予的贿赂款共40万元,在明知“天航新恒公司”与中国民航大学无关的情况下,允许这家樊某的个人公司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接属于该课题部分阶段的工作。

2013年至2014年间,吴桐水接受刘某某的请托,为刘某某的亲属刘某进入中国民航大学从事教师工作提供帮助,而刘某根本不符合中国民航大学的招聘要求。为此,吴桐水于2014年收受刘某某等人给予的贿赂款10万元。后吴桐水将该笔款项交由其学生司某为其投资理财。

2010年间,吴桐水利用负责“空管系统收费改革方案研究”课题的职务便利,授意该校教授李某从该项课题经费中套取10万元。李某按照吴桐水的要求,将这10万元存入一张银行卡,交给吴桐水。2013年9月,吴桐水将该卡内的上述款项用于投资其个人持股的企业。
案发后,吴桐水的学生司某代其退缴涉案款10万元,吴桐水的家属先后代其退缴款项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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