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包括

2024-05-09

1. 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包括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包括

2. 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是否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

法律分析: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个人外汇账户内资金境内划转,仅限于本人账户之间、个人与近亲属账户之间。划转账户分别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的,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且应符合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的规定。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银行可根据个人风险状况,自主决定审核凭证的种类、形式 以及审核要点,确保交易真实合规。 银行有权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真实性存疑的交易予以拒绝。对拒绝办理的业务,银行应向个人准确说明拒绝原因及申诉渠道。法律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十一条 个人可委托近亲属代为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结汇和购汇。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以及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等。个人可委托他人(含近亲属)代为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 度的结汇和购汇。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和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等。本指引所称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包括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

3. 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是否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

法律分析: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个人外汇账户内资金境内划转,仅限于本人账户之间、个人与近亲属账户之间。划转账户分别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的,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且应符合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的规定。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银行可根据个人风险状况,自主决定审核凭证的种类、形式 以及审核要点,确保交易真实合规。 银行有权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真实性存疑的交易予以拒绝。对拒绝办理的业务,银行应向个人准确说明拒绝原因及申诉渠道。

法律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十一条 个人可委托近亲属代为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结汇和购汇。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以及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等。
个人可委托他人(含近亲属)代为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 度的结汇和购汇。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和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等。
本指引所称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包括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

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是否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

4. 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5. 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有哪些

6. 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有哪些

有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到本人或本人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证明材料包括: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5、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6、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旅行证和其他可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料;7、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7. 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

法律分析: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大雹大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滚竖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肆绝、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是法律规定的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即是我们认知的女方和男方三代以内的血亲。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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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

8. 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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