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财务监督制度

2024-05-10

1. 关于农村财务监督制度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关于农村财务监督制度

2. 农村财务公开的公开要求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财务公开前,应当由民主理财小组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财务公开资料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字后公开,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后,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安排专门时间,解答群众提出的质疑和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解决;一时难以答复解决的,要作出解释。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乡(镇)、村两级要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搜集、整理财务公开档案,并妥善保存。财务公开档案应当包括财务公开内容及审查、审核资料,成员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3. 农村财务公开的公开形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置固定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同时,也可以通过广播、网络、“明白纸”、会议、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

农村财务公开的公开形式

4. 农村财务公开的公开内容

 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  2.银行(信用社)贷款;3.欠单位和个人款;4.其他债权债务。 1.收益总额;2.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3.提取福利费数额;4.外来投资分利数额;5.成员分配数额;6.其他分配数额。 1.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2.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3.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5.其他需要进行专项公开的事项。

5. 农村财务公开的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财务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如上公开栏张贴、电子触摸屏、发放资料等)和程序告知全体成员,并由全体成员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管理行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具体任务一般由财会人员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开。

农村财务公开的规定

6. 农村财务公开的公开时间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确定。对于多数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

7. 村级财务公开由乡镇哪个部门实施监督

由乡镇党委、政府来负责检查和监督。
乡镇政府对村级财务公开主要起到指导和监督的职责。(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进行指导和监督;(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进行指导和 监督;(3)对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查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财务公开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乡镇政府要责令其限期纠正,到期没有纠正的,由乡镇政府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负责 人相应的处分。

村级财务公开由乡镇哪个部门实施监督

8. 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法律分析: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具体任务一般由财会人员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开。
法律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