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2024-05-09

1. 论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link?url=J2KKe3ZytVuLqljX_IsKEk7dItUsuEDg7aZElSn8mU2g25o2S4YaEY2ve8730D5f0AwmxlP-jXu7TDJ-iwzBFq

论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2. 试论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中要务之一就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保障体系,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很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许多重要问题未取得共识,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覆盖面窄,缴费率高;收不抵支,资金缺口大;多头管理、政出多门;责任不清、财政支持不够;城乡差别较大等方面。如何切实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问题。改革的基本原则:(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成为充满活力的竞争主体,就必须转换经营机制,实施改组、改制、兼并破产、减员增效等措施,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企业裁员工作举步维艰。因此,只有建立新型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国企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伴随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力转换岗位、分流安置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保证经济结构的调整顺利进行。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培育统一市场体系。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尤其是生产要素中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是以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为前提的,否则劳动者在更换劳动岗位时就会有后顾之忧,从而使劳动力市场无法形成。  (4)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  (5)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扩大内需。当前,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居民消费信心不足,人们预期收入增长趋缓,预期支出增加,有钱不敢花。  (6)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安定的根本性措施。  (7)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8)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我国应对加入WTO的重要举措。

3. 试论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保障水平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原则。社会保障水平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举办的社会保障,只能满足职工的基本保障。这就要求制定各项社会保障的筹资比例、待遇标准、保障的范围等,要综合考虑初 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财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和社会保障的管理能力。    

  二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社会保障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待遇既要同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挂钩,以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又要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    

  三是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社会保障不同于完全由政府提供资金的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制度。要享受社会保障的待遇,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也就是说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规定的社会保障费,才能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    

  四是广泛覆盖互助共济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要逐步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这既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保障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也有利于建立起一个在更大范围内互助共济、分散风险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五是政事分开的原则。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事业经办要由不同机构负责。行政部门主要是制定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其实施情况;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承担基金的收支、营运和管理,并接受行政和社会监督。    

  六是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原则。社会保障实现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是社会保障的内在要求,也减轻用人单位的社会事务负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条件。

试论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4. 试论述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5. 我国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

1、我国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
我国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矫正收入分配中的市场失灵,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以最终使社会达到公平。所以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 ,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党和政府是如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252/7486/7489/20020226/674457.html

3、你认为我国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什么样的历史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通过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能够分散社会风险、缩小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和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

6.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则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遵从以下几项原则:     (一)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由经济发展来支持的,它要以经济实力作为基础。因此一般来说,各国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水平不足,使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人们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往往造成社会不稳定;而保障水平过高又会加重在业者的负担,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且会使一些人成为躺在国家身上的懒汉,削弱经济发展的动力。在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时,应很好地吸取其他国家通过几十年实践得来的宝贵经验和教训。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必须保持较高的积累水平,这样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不可能很高,一般来说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另外,社会保障与所有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具有很强"刚性",易上难下,在这方面我们一定不能再走"福利国家"开始大包大揽、继而骑虎难下的老路。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但人口却先于经济出现了老龄化的趋势,这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十分不利的。     (二)社会保障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原则。     社会保障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因此,从理论上说,它应该是公平的,一视同仁、无歧视地对待所有的公民。     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具有生命力,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键是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但又不是截然对立的,一个经过精心设计的制度,可以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找到最佳的结合点,使公平和效率可以同时得到适度的发挥。这里说的公平,不是数量上的完全相等,而是权力的平等,是法律面前的平等,是机会的平等。按劳分配也是公平,分配的公正、合理、公平,可以激励劳动者,提高效率,进而达到更高水平的公平。社会保障在本质上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这种分配在某种意义上带有一些"按需分配"的性质,但一定要适度,要避免因分配不当造成的鼓励懒惰机制。对生活困难者的救助,要以保障最低生活水平为目标。社会保险的待遇和给付标准,既要与个人保险金的缴纳水平和缴纳时间长短挂钩,又要体现社会互济的原则,既要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又要有利于激励广大在职职工的积极性。     所谓公平与效率统一,在社会保障中还应体现在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力与缴纳费用的义务对等。公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力,应该与社会贡献及交费水平对等,而不应该受行业、所有制等方面的限制。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社会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强制储蓄",对于这种社会保障,必须坚持义务与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多储蓄多收益。     (三)社会保障制度要法制化,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社会保障的法制化,意味着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权力和机会的平等,同时也为社会保障的具体操作提供法律依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一定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社会化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可以自由流动的人才市场,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是统一的,不能以行业或地区进行分割。社会保障的立法权应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和制度要统一,并要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及各级分支机构,社会保障的具体制度制定和行政管理由各级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依靠基层政权组织形成社会化的社会保障网络体系。将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分散管理逐步转变为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将目前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障事务性工作转变为社会化服务。     社会保险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它以财政为后盾,但社会保障基金与财政资金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其资金的使用不能混同于一般财政资金,必须实行基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由于它是一种政府行为,所有收支都应列入国家社会保障预算,结余资金投资于风险性最小的国家债券,以使其保值增值,不得直接用于弥补财政赤字或进行风险性投资。一旦基金出现赤字,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可以向财政借款解决。     (四)适应我国二元经济的现状,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改革和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从我国二元经济的实际出发,我国已有的社会保障,一方面是国有单位职工享受着很高的保障和福利水平,另一方面是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几乎完全依靠个人和家庭。可以说是一个"跛腿"的巨人,一条腿很长,另一条却很短,虽然从长远看,我们必须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在目前阶段则应从实际出发,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改革和完善包括全体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体系,另一方面逐步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7. 论述建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保障与社会和谐的正相关关系,决定了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化解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和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偏大、劳动关系失衡、流动人口(主要是农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以及城乡差距与地区发展差距拉大、不同社会群体存在一定利益矛盾等。这些问题均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备直接相关。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已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负责、单位包办、封闭运行的制度安排,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责任共担、社会化的保障体制。然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处于转型过程之中,由于体系的不完善、制度的不健全,尚未全面地发挥出其缩小差距、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共享发展成果的功能作用。这种状况显然不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在缩小贫富差距方面,主要是困难群体得不到有效援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保障功能仅限于食物保障而无法缓解贫困家庭的其他生活困难,乡村贫困人口缺乏制度化的生活保障机制,从而难以使贫富差距偏大的局面得到扭转。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主要是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不够,如一些企业或雇主不仅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与职业福利,甚至也不参加法定的社会保险。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在7.5亿多就业劳动者中,只有1.2亿多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在1.4亿老年人中,只有4100多万人享有退休养老金;在5.4亿多城镇人口中,只有1.2亿多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还不到7000万人。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仍然很窄。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按照公平的原则来调节劳动关系,而且还可能加剧劳资矛盾。此外,城乡之间差距的持续扩大,与国家教育福利、卫生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障资源长期向城镇居民倾斜直接相关。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与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福利事业以及公共卫生事业等的发展滞后直接相关。 

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同时也应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论述建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8.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向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简介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传统的单位保障制度已经逐步转变为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成为社会保障总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面向正规就业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另一类是面向城乡居民和非正规就业人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200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和正在试点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2008),正在酝酿推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种职责。我国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4.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以优待抚恤的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批准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5.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非营利性的特点,其主要形式有: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社会互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从税收方面给予的支持。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该法对社会捐赠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进行了立法规范和鼓励。 
  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 
  1.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太窄 
  由于养老保险的这种单一保障模式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格局不相适应,所以,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的是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同市城乡之间、不同听有制之间的差别也相当大,基金来源不一致,各地区、各行业、各所有制退休的职工所享受的待遇也不尽相同。 
  2.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程度较低 
  我们现行的养老体制虽说是一种“社会保障”,但绝大多数仍是以企业为载体,缺乏整个社会共济的保障机制。国家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变了以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组织方式,提高了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不同国有企业之间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但由于到现在为止,尽管养老保险已实行了社会统筹,但许多地方仍然停留在市、县级层次,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也很低,导致了大量工作仍然由企业承担,拖欠养老金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使企业的包袱十分沉重。 
  3.历史欠债严重,“空账”运行规模大 
  我国当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在实际的实施中却形成了一种在资金流程上与现收现付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空账”运行机制。1997年《决定》指出已经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继续按照过去的标准,这意味着企业要同时承担退休职工养老之需和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的双重任务,造成企业负担过重,缴费困难、逃费、欠费现象严重。 
  4.男女性别在退休年龄上差距太大 
  退休年龄的高低决定着领取养老金时间的长短。而退休年龄越低,则意味着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越长,即用于支付养老金的基金需求就会越多。我国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加上生活和医疗健康水平的提高造成我国人口的老年抚养比不断攀升,有关专家预测我国到2060年养老抚养比为60.3%。另一方面,由于女性的平均寿命要明显高于男性,在我国,女性要比男性早5年退休,这不仅导致我国养老金支付压力加重,而且也不利于妇女权益的保障。 
  5.基金管理效率低下 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
  我国规定养老金在留足2个月的支付以外,应该全部用于购买国债、银行储蓄、企业债券、投资股市,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但是目前我国养老金仍主要用来购买国债和银行储蓄,基金收益甚小,根本无法满足老龄社会对养老金的需求,没有真正建立起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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