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登记流程

2024-05-09

1. 股东变更登记流程

关于 股东变更 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 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 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 公司章程 修正案(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股东变更登记流程

2. 股东变更登记流程

法律分析: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2、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3、若符合规定的,工商局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4、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东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公司变更股东也就是将股权转让。股权可以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给第三人时,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才可转让。并书面通知。
一、公司变更对之前签订的合同有影响吗
公司发生变更后,之前签订的合同不受影响。公司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前公司订立的合同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不得以变更为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如何做公司的变更决定
公司变更决定由股东大会做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公司变更决议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4. 股权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四种形式表现出来。理论上存在股权的交付与移转,以出资证明书的交付为准,或者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或者以工商登记为准。我们认为,出资证明书的证明效力弱于股东名册,因其不是法律承认的流通证券形式,不能像股权证券化的股票那样具有设权证券的功能,不能通过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者背书方式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所以,股权的移转不以交付出资证明书为准,而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一、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
股权转让双方因为过失或者其他原因,在股权转上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没有交付股票或出资证明书。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名字须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字还须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属于工商登记事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字为工商登记事项和公司章程应记载事项。在确认股东身份时,以上述文书或登记簿为准。因此,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如果未变更登记,日后就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再者,无记名股票具有证权证券的性质,股东可以凭借其所持有的无记名股票向公司主张股权,如果无记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未交付无记名股票,则受让人无法证明其股权之存在,从而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
有时股东与他人之间不存在股权归属争议,但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可以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证明其股东身份,从而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也可以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向他人主张其股东身份,拒绝他人的不合理请求,如果在出资或者股权转让中没有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记载,公司可以拒绝实际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主张股权,这样也会产生纠纷引发诉讼。

5. 股权登记要办理什么手续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四种形式表现出来。理论上存在股权的交付与移转,以出资证明书的交付为准,或者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或者以工商登记为准。我们认为,出资证明书的证明效力弱于股东名册,因其不是法律承认的流通证券形式,不能像股权证券化的股票那样具有设权证券的功能,不能通过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者背书方式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所以,股权的移转不以交付出资证明书为准,而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一、股权登记所需材料
(1)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2)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3)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6)公司章程;
(7)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8)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1)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公司住所证明。

股权登记要办理什么手续

6. 公司股东变更登记要什么手续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哪些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变动内部登记效力和外部登记的效力区别
简单而言,内部登记导致股权变动的公司效应,外部登记是内部登记的辅助和补充手段。具体是否办理外部登记,应以法律、行政法规的的规定为准。
实践中,往往有公司不依法设置股东名册。公司法只规定了设立、变更股东名册的义务,并未规定不履行此义务时的法律责任。若此情况下却又外部登记,第三人基于诚实信赖而相信登记机关的公示与之为法律行为的,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若登记与事实不符,则应寻找致瑕疵产生的责任人。若又既无内部登记,也无外部登记,则应从其源头寻根刨底,弄清法律关系的真实面貌,然后据法处理。

7. 股东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股东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新的股东如果是公司,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登记后才能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8. 司的股东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变更办理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超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并签署股东变更表决书,形成公司股东会决议,更改《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对公司股东股权进行重新划分; 
2、对原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修改,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确认。若不想进行公司章程修正,可直接将原公司章程作废,重新编制新的公司章程;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4、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新旧股东身份证照原件、公司章程等材料到工商登记部门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5、经相关人员审查后,核查通过的企业将发放《企业变更通知书》;核查未通过的企业则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内,对不符合材料进行补齐并重新提交; 
6、完成公司股东工商变更后,企业还要携带《企业变更通知书》及相应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