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怎么退?

2024-05-09

1. 股东退股怎么退?

股东退出该如何退股

股东退股怎么退?

2. 股份公司股东如何退股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基于公司稳定性方面的考虑。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总之,经过以上相关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  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  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  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3. 股东退股怎么退

法律分析:公司法规定了股东退股的情形。在公司的股东会上,对连续五年盈利但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以上决议出现时,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出现以上决议时公司的情况已经比较危险,与公司意见不合的股东可以请求退股。但是不允许法律规定情形外的股东退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退股怎么退

4.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公司股东退股该怎么做

结论:不可以退股,如果其他股东愿意,可以将欲退股股东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例如:A用一辆宝马轿车向公司出资,出资之前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是A,而完成出资后,宝马轿车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公司,A得到的对价是公司的部分股份。再例如:出资之前B对100万现金拥有所有权,完成出资后,100万元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公司,B得到的对价也是公司的部分股份。这就是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独立财产来源之一就是股东的出资。

公司法还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就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各种关系,比如公司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判定公司为责任方,就需要公司来赔偿,这就产生了侵权责任之债,民法上的债分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责任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这些债都需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偿还,而不需要股东来承担,这就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而股东退股,就等于降低了公司偿债能力,就可能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股东出资以后,是不允许的退股的,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虽然不可以退股,但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前提是有股东愿意购买,如果具备这个前提,洽谈好转让价格,签订转让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

公司股东退股该怎么做

6. 股东退股怎么退

股东退股方式:股权转让: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当规定异议回购的权利。1. 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已连续五年实现利润,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合并、分立或主要财产的转让。2.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股东大会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得按同等比例减少注册资本,即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退出公司。股东可以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决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可以通过减少股东注册资本的方式退出。 拓展资料1.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情形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股东退出公司是指在公司存在期间,股东根据特定原因收回其股权的价值,从而完全丧失其会员地位。 公司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制度。公司参与者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者的利益。股东的退出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会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从而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偿债能力。如果股东与公司串通,通过股东撤资逃避债务,也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权。根据修改前的公司法,股东投资有限公司后,将与公司紧密联系,不能像股份公司的股东那样“用脚投票”自由进出公司。2.然而,经济生活的实践对股东退股提出了各种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了股东投资的预期。当股东投资公司时,他们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有自己可以接受的期望。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他们的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出公司的想法,以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股东的死亡。股东投资公司后,依法享有股权。衡平法是一项重要的产权。股东死亡时,其权益应计入继承,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国的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当这些继承人不愿意或不适合成为公司的股东时,继承人就希望将已故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股东离婚。当股东的婚姻发生变化,夫妻离婚时,会提出股东权益的分割。由于夫妻双方已经反目成仇,配偶作为非股东,永远不能参与对个人诚信要求很高的有限公司。此时,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提取,变现并交付给非股东配偶,这已成为对非股东配偶的强烈要求。 小股东受到控股股东的挤压。资本多数是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基本原则。

7. 股东退股怎么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第一,协商价格。协商价格是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谈判的结果,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公司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股份。第二,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由于公司的财产价值是随时变动的,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可能会高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也可能会低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有时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偏差。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是比较灵活的做法。第三,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就会成为最后的选择。在诉讼过程当中,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的方式,在此仅就公司收购展开研究。《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退股怎么退

8. 公司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的方式。转让出资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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