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级别

2024-05-20

1. 长江水利委员会级别

法律分析: 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副部级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长江水利委员会级别

2.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历任领导

林一山(1950年--1982年任主任、党委书记)黄友若(1982年--1984年任主任、党委书记)魏廷铮(1984年--1994年任主任、党委书记、党组书记)黎安田(1994年--2001年任主任、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周保志(2001年--2004年任党组书记、副主任)蔡其华(2005年--2012年任党组书记、主任)

3.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介绍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能的派出机构,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会刊为《人民长江》。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介绍

4.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历任总工

何之泰(1950年--1957年任副总工程师)李镇南(1957年--1973年、1981年--1983年任总工程师)杨贤溢(1973年--1981年任总工程师)洪庆余(1981年--1986年任总工程师)王家柱(1986年--1994年任总工程师)郑守仁(1994年至今任总工程师)马建华(2004年至今任总工程师)

5. 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

亲您好,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还是非常不错的,平均工资为5801元/月,其中5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5000-6000元/月,25%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000-5000元/月。据分析数据统计,年终奖平均11000元。还有五险一金和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工的话又有年终奖,那么也是管住的,会有相应的餐补。我觉得相关的待遇是很不错。[心][心]【摘要】
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提问】
亲您好,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还是非常不错的,平均工资为5801元/月,其中5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5000-6000元/月,25%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000-5000元/月。据分析数据统计,年终奖平均11000元。还有五险一金和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工的话又有年终奖,那么也是管住的,会有相应的餐补。我觉得相关的待遇是很不错。[心][心]【回答】
襄阳水文局是长江委的下属事业单位鸣【提问】
是噢亲【回答】
工资待遇么样【提问】
月薪5000左右噢亲,福利多【回答】

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企业待遇

6. 长江水利委员会官网

您好,尊敬的用户。http://www.cjw.gov.cn/【摘要】
长江水利委员会官网【提问】
您好,尊敬的用户。http://www.cjw.gov.cn/【回答】
【回答】
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服务处接收申请材料。承办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窗口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回答】

7. 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不是条管单位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条管单位噢。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1988年国家授权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1994年后水行政管理范围由长江流域扩展到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行政许可服务与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强化。【摘要】
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不是条管单位【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鲜花]。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条管单位噢。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1988年国家授权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1994年后水行政管理范围由长江流域扩展到西南诸河,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行政许可服务与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强化。【回答】

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不是条管单位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介绍

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成立于1950年2月,其前身是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授权,长江委主要负责区域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流域规划,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文,科研,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