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是什么

2024-04-29

1. 残保金是什么

残保金 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支出的资金。
残保金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是什么

2. 什么是残保金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残保金是为残疾人提供的保障基金。
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而支付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的,应当支付保障。
残保金的其他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按照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之差的乘积计算缴纳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安排的工资和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下:
保障基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职工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年薪。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就业应折算为年均工人数。劳务派遣,应当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就业人数差额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不得为整数。【摘要】
什么是残保金【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残保金是为残疾人提供的保障基金。
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而支付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的,应当支付保障。
残保金的其他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按照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之差的乘积计算缴纳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安排的工资和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下:
保障基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职工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年薪。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就业应折算为年均工人数。劳务派遣,应当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就业人数差额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不得为整数。【回答】

3. 残保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残疾人保障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残保金是什么

4. 残保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残保金是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5. 什么是残保金

法律分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什么是残保金

6. 残保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残保金是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7. 残保金是什么?

什么是残保金?应该如何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企业应该承担社会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于没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残联安排使用,保证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由地方税务搐代征,你们可以登录地方税务局网站,按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并向税务局申报缴纳。
  残保金什么意思  
 残保金
 
 [名词解释]:
 
  
 
 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告(2006年7月24日)
 
 为促进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市 *** 最近印发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京政发〔2006〕18号),重申了《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 *** 1994年第10号令)的规定,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差额人数和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现就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做好用人单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各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的审核期内,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可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bdpf、市地税局tax861.gov网站下载或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和2005年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到注册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京西客站地区的单位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二、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
 
 1.《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领取方法同上);
 
 2.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4.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5.残疾人职工上一年度年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
 
 6.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表)原件。
 
 三、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当年征缴标准(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的标准,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应安排残疾......>>
  社保残保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胆辖市人民 *** 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做什么用  
 是指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求问残保金缴纳需要什么材料  
 步骤如下:1、先去当地的残联给你核定一个应缴的残保金数额,再去当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就可以了。 2、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本单位的工资表。 3、公式: 残保金数=(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1.5%-本单上年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数)*上年度朝阳区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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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比例是什么?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弗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方式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附注:1. 《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2.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残保金记入管理费用的什么明细科目  
 管理费用--其他
  什么类型的企业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激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按工资总额多少比例交?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征收的公式标准有所区别。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 *** 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
 
 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残联就业中心或者地税务部门咨询下,也可以到当地的 残联网站了解下。祝顺利!!!
  残保金必须要缴吗?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甬残联【2013】68号,以下简称68号文)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将按新标准执行。
 
 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是:现按每人每月12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征收的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暂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从2014年至2016年逐年等幅提高4元,即2014年1月起(2014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由目前每人每月12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元;2015年1月起(2015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征收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元;2016年1月起(2016年2月份征收期开始执行),征收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元。
 
 其他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仍为每人每月24元。 一、安置残疾人与未安置残疾人,残保金缴费计算不同。 1、未安置残疾人职工计算公式:缴费基数*1.5%=应缴残保金;2、已安置残疾人职工(或达不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缴费基数*(1.5%-已安置残疾人职工人数/在职职工总人数)=应缴残保金(出现负数按零申报)。 二、安排残疾人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五条规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残保金是什么?

8. 什么是残保金?